网络标签:黑龙江初中女生弑母;青少年弑母案;媒介审判;伦理失范;舆论反应;舆情主体;网民情绪;舆情研判
(图源:漩涡视频相关报道截图)
事件简介:3月17日,网传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发生一起“弑母藏尸”案受到广泛关注。据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报道,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二中女中学生刘某某,年前将母亲杀害后,藏尸冷库,直到前几天才被发现。知情人介绍,去年12月3日,刘某某与母亲发生口角后将母杀死,后用毛巾将血擦净,将遗体装入编织袋,运到冷库存放,自己则对外人称妈妈跟陌生人出走了。前不久,刘某某的父亲发现了遗体并报警。当天16时左右,巴彦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回应了社会关切,“3月12日,巴彦县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某财报警,称其儿媳庄某在家中被杀。警方经工作确认,刘某某(女,14周岁)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3日零时许,警方将其抓获。经审,刘某某对与其母亲庄某发生矛盾,将其杀害的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研究概述:“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经由媒体首发报道后迅速发酵,在舆论场上引起轩然大波。随即警方回应确认该消息属实,但由于作案过程以及其他内在细节指向不明确给舆论留下了更多谜团和想象空间。各大媒体通过挖掘年仅14周岁的刘某某的成长经历以分析其弑母动机并试图还原事件的真相。然而,在报道中也出现了碎片信息传播中的标签化、犯罪新闻娱乐化故事化和舆论审判下自媒体主观化等各种伦理失范行为。网民凭借这些网络信息和既有认知纷纷针对这一起道德丧尽、法治教育缺失和人性失落特质的青少年杀害亲生母亲的悲剧事件展开强烈抨击以及“合理想象”。基于此,本文以研究“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的网络舆情热度趋势以及个中动因,结合该事件系列舆论反应包括舆情主体叙事话语、媒体报道框架和网民情绪表达特征进一步反思“弑母”悲剧下的新闻传播、公众参与以及现实影响,从而探讨青少年弑母案当中官方舆论应当如何正面引导大众舆论、更好地发挥社会公器的作用。
一、舆情热度演化趋势分析
据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鹰眼速读网显示,3月17日10时左右,网络上关于“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舆情热度开始显现,随即呈直线上升趋势,仅用2个小时即到达舆情峰值,当天下午该事件相关舆情热度缓慢下降;3月18日已经大幅回落;3月19日之后几乎消失在网络舆论场。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网络舆情演化整体路径是一段伴着事件最近进展而不断产生变化的倒“V”字形曲线,但其推进和回落的速率以及周期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舆情形成阶段:刺激—反应
3月17日10:38,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首发报道“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三个月后父亲发现遗体报警”一事,该案本身的悲剧性和丧尽道德的恶劣性瞬间触动舆论神经,刺激着网民在极短的时间内产生第一反应,网络舆情因此而聚焦并初步形成。该阶段信息来源较为单一,网民评论主要依靠的是媒体的采访报道,舆论声音相对较为分散和碎片化。
舆情爆发阶段:围观—扩散
经头条新闻、南方日报等媒体跟进传播后,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舆情峰值到来,进入爆发阶段。网络热点话题传播和网民围观成为舆情扩散的重要形式,#15岁女生弑母藏尸3个月后被抓#、#警方通报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14岁少女涉嫌弑母藏尸,已被刑拘#等被提炼的事件焦点话题登上各大社交网络平台热搜榜,促使网民产生高强度注视和更广泛的参与,在舆情热度扩散下网民通过网络围观倒逼事实真相的进一步挖掘。
舆情回落阶段:追踪—失焦
舆情回落阶段虽然网络关注度整体趋于缓和,但媒体利用自身掌握的资源所进行的追踪性报道仍在继续,“探访黑龙江弑母女孩居住地,村民:女孩平时很文静”“14岁女生捅伤母亲后还在玩游戏”“女子被14岁女儿捅伤后不让报警”“学校回应15岁女生弑母案件:因上学问题与母亲发生矛盾”“律师分析15岁弑母女孩如何量刑:如果爸爸或外公外婆出具谅解书,将被轻判”等等与初中女生成长环境和作案动机相关的信息层出。舆论抨击矛头从青少年心理、家庭教育、代际矛盾问题转移到媒体过度报道引起模仿犯罪再转移到媒体报道是否会影响法院判决,导致该事件的舆论主体出现了一定的转移。这一阶段,不论是媒体还是网络舆论,对案件的深度思考没有过多涉及,这也决定了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在舆论场上很快走向落幕。
舆情消散阶段:迭代—烂尾
3月19日,舆情发酵仅2天时间的“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在网络上的讨论热度已经寥寥无几,具体表现为发帖数和跟帖数明显减少、网民负面情绪趋于缓和、舆论态度不再明确,进入一个为期较长的舆情消散阶段。这起恶性案件之所以生命周期较为短暂,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基于案件本身而言,初中女生弑母藏尸案是一起确定性的消息,官方以及媒体在证实其可靠性之后,舆论可操作的空间有限;二是舆情迭代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网络舆论场从来不缺乏爆点舆情事件,自然会对公众产生注意力的争夺,单一事件无更加刺激性的消息被爆料,热度“高开低走”,事件处置结果如何淡出网民视野,造成舆情烂尾。
二、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媒体报道倾向分析
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最初由媒体进行爆料,但其主要内容多援引自知情人的披露,与官方证实的消息存在些许出入,而官方通报细节性信息缺失,又给媒体进一步追踪留有更多余地。由此可见,随机性高、危害程度强的突发恶性事件往往是媒体竞相追逐的热点,媒体报道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一步步跟进事实进展、回应公众关切过程中呈现出多元化态势。
通过舆情监测系统鹰眼速读网针对媒体关于“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的新闻报道议题分析可见,主要包括“关注作案动机、细节及背景”、“对案件进行反思”和“法律视角解读案件后续”三个方面,其中也呈现出了几个比较明显的负面特点。
1、媒体报道内容倾向分析
首先,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的作案动机、细节及背景成为媒体首要关注对象。为了增加报道内容可信度,在信源选择上,更多采信的是村民、学校、邻居等事件人物相关消息,如村民证实确有此事,母亲带着女生及其弟弟生活,跟村里其他人不怎么来往;村民:女孩很文静,父母关系好;同学印象里她也只是一个学习成绩一般的女孩;一位老师表示,牛雨萌不想上学,但是其母亲希望她继续上学,两人曾为此产生了矛盾;直至警方来学校调查,校方才得知具体情况;邻居:她妈被捅后,不让她报警和别人说;捅了她妈还在玩游戏等等。虽然媒体尽可能地选择各方说法,但就其倾向性而言仍是比较明显的,即以还原女生家庭及成长经历为目的,采取故事化报道手法,最终报道效果呈现比较单一。
其次,对14岁女生弑母案进行反思的相关报道占比31%,家庭教育、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代际矛盾、青春期心理健康、人性社会问题等话题引发媒体进一步探讨。一般而言,媒体通过评论性报道尤其是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和引领,试图塑造主流舆论观点。如文化纵横发表评论《15岁女孩弑母藏尸冷库:谁在助长青少年施暴极端化?》反思“青少年施暴仍屡屡再现,这到底是我们对青少年的教育不够,还是社会出了什么问题?”光明社教育家快评《“弑母案”又发,谁来为扭曲的家庭教育负责?》这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网民对于事件的认知态度。
最后,法律视角解读案件后续的相关报道占比16%,主要关注的是法院如何判决、未成年保护与未成年犯罪、女生可能面临的刑罚、律师分析如何量刑、14周岁和15岁犯罪的差别、刑事犯罪低龄化等等。
2、媒体报道存在的问题
在媒体对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进行报道的过程中,以上三个方面的报道倾向同时带来信源过度分散导致信息碎片化标签化、犯罪新闻报道偏向煽情化故事化和舆论审判下自媒体主观化一系列问题。
第一,针对该起恶性犯罪事件,媒体从当事人周边入手是常见的报道行为,但信源主体在描述14岁女生的时候,“文静”“内向”“乖巧”等特质又与弑母丧尽天良的行为相悖,使公众产生老实人激情作案的“标签化”印象。第二,媒体煽情化故事化的写作方式违背犯罪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从新闻标题来看,媒体的新闻报道较多的使用带有描述性或评价性的特殊词汇,“只因”“残忍”“不归路”“底线”“悲剧警醒”不仅起到了感情渲染的作用,同时也增加了新闻报道的可读性和煽情性,自然吸引公众的关注。第三,主流媒体报道数量偏少且以传播警方通报和客观事实为主,自媒体介入程度高于主流媒体,其主观判断占据信息市场,“警惕你身边的天生犯罪者”“恶魔不分年龄”等对案件的讨论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合力,可能会对法院判决产生一定影响。
三、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网民情感分析
整体而言,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网民负面情感占据了主导地位,正面情绪占6%;中立态度占15%。这一情感表现受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网民个体情绪的表达,包括社交网络平台中的跟帖、评论以及部分网民主动参与发布的内容;二是公众情绪的汇集,网民之间互动和点赞行为产生情感碰撞,放大情绪感染力。
谴责和愤怒为主导的情感宣泄
在“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这一事件曝光之初,网民基于媒体报道产生“震惊”的第一反应,在评论当中以道德谴责和愤怒表达的负面情感宣泄为主。对弑母恶性行为的抨击,“弑母杀父,99.9%的人都干不出这事。即使父母对自己再差,只会动逃离或者自杀的念头”“15岁的我还是个被妈妈骂到不敢大声呼吸的可怜人!”面对这一悲剧,网民个体评论还引发了一些“异见者”制造分歧,“非要等到杀别人了才开始肯定自杀的合理性?”“有些人竟然还说坏人变小了?坏人就是坏人,从来都没有年龄的定义,我甚至遇到过3、4岁的小孩不顾大人的劝阻用水枪往其他人身上呲水的,有些人生来就是坏的”。有些网民观点集中在媒体报道是否会引发模仿犯罪方面,“新闻不说清楚就是无用功,还会给到反面引导”。
“应负刑事责任”的舆论呼吁
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如何判决才能抚平公众负面情绪,舆论对此展开了正义的想象,公众情绪最终汇集到呼吁“应负刑事责任”上,这与媒体报道律师解读的倾向性相一致。在大多数网民看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固然与学校、家庭、社会环境都息息相关,但法律更应当有所作为,“幸好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已满12周岁故意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刑法总则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舆情总结与反思
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在网络中经过相对短暂的发酵、热议,随即便在网络中呈现快速消散的态势。与其他弑母事件相比,掀起的舆论浪花相对较少。但是在该事件的传播过程中,仍旧呈现出一定的传播特点,各类传播主体表现并不尽人意,如新闻媒体的碎片传播渲染报道、舆论情绪宣泄过度、思考引导力不足等,最终这起弑母案件在网络信息迭代中逐渐烂尾。而对于一起极其恶劣的弑母事件,除了关注事件的基本信息之外,更重要的是立足事件本身进行深层的思考以及对公众情绪的积极疏导,这既需要媒体议题选择的引导,也需要网络时代各个自媒体们的理性传播。基于此,本节对此类恶性事件的舆情传播以及舆论表现进行总结性思考。
1、媒体应建立类型事件的理性传播范式,基于新闻专业主义要求规范化报道
纵观在近些年来的网络空间,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引发舆论关注的弑母事件。此前北大学子弑母案、11·12南京弑母案、青岛女生弑母案等事件都在网络中被不同程度的传播,舆论也为此而喧嚣不断。对于这种颠覆传统人伦认知的恶性严肃事件,新闻媒体往往是传播报道的主角,但在每一次的传播中,新闻媒体总会陷入猎奇、碎片、煽情的传播怪圈,而警示思考意义被淹没,久而久之导致重大恶性事件中的严肃性被逐渐消解,进而演化成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因此,新闻媒体应该建立起类型事件的理性传播范式,在研判事件类型的基础上确立报道议题、报道策略等。例如,在弑母事件的传播报道中,各大新闻媒体应该就不过分挖掘碎片信息建立弑母者反差极大的双面性格、不运用极具感情色彩的形容词汇、把握好报道弑母细节的量度等方面达成统一共识,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的视角进行理性、规范的报道。与此同时,媒体还应积极引导将事件中暴露出来的具有广泛意义的社会问题进行着重探讨,这不仅对于疏导公众各类强度极高的负面情绪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助于使这类事件在舆论空间内最大程度上发挥警示意义、教育意义。
2、警惕重大恶性事件中负面情绪的过度宣泄,净化恶意制造话题的对立信息
在公众的普遍认知中,弑母事件是一种极为恶劣的事件,对亲情、伦理都形成了极大的挑战。因此,网络中各种负面情绪会迅速集聚,最终形成极化强烈的负面情绪宣泄的状态。这种负面情绪的过度宣泄也会掩盖事件中的其他有待思考的矛盾现象,所以要警惕这种重大恶性事情中负面情绪滚雪球式的无度宣泄,做好疏导工作。另一方面,要打击那些鼓动对立的“异见”传播者,以防带偏事件传播发展方向。这种企图制造对立分歧的传播者们,往往会导致舆论思维的不断泛化,进而使舆论观点变得片面且丧失逻辑,因此,在这种事关未成年人弑母、家庭教育矛盾等严肃事件中,净化各种不按常理逻辑制造矛盾的种种不良信息,加强对此类信息的甄别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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