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离婚率不断攀升,结婚率逐渐下降,越来越多的未婚妈妈、单身妈妈走入大家的视野,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进入人们视野。近日,上海未婚妈妈张萌(化名)的一起生育保险纠纷案便引发舆论热议。
2016年,张萌意外怀孕,当时她刚跟男友分手,但在家人的支持下,决意生下孩子;2017年7月张萌在街道办申请《计划生育证明》被拒;2018年1月23日,张萌向社保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被拒。张萌先后起诉了金杨街道办事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但均败诉。8月28日,张萌接到上海市高院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受理通知。一时间,网络中关于未婚妈妈是否有权利领取生育保险的讨论热潮不断攀升。
9月2日1:00,@头条新闻 发博【#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遭拒# 起诉被驳 申请再审获高院受理】迅速引发网友转发、评论。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及女性经济地位不断提高,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时的财产分布,孩子抚养等问题,导致当下适婚女性在选择进入婚姻时更加谨慎,越来越多的独立女性选择当未婚妈妈,此次张某争取生育保险的做法无疑受到公众关注。从舆情监测软件对事件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到,舆论经过短暂发酵,于8点-11点迅速到达巅峰,受瞩目程度可见一斑。
从百度指数来看,对于“未婚妈妈”的搜索,以20-29岁这个年龄段为主,其次是30-39岁,女性多过于男性,这两个年龄段是生育的主力军,未婚妈妈也代表了女性的一种个人生育选择,能否领取生育保险便成为这个群体关注的热门话题。
媒体:期待生育政策跟上新时代
搜狐网:张萌在一线城市上海进行的司法维权,不仅是为个人、为未婚妈妈群体主张公平,更是给政策制定者、执行部门及司法机关提出严肃而重要的命题。这个命题以“见人下菜”的政策缺陷来显示,以在类似权利场景中已被修正的前置审批为条件,形式上的僵化教条,对经办人只是日常工作,却压制未婚妈妈生育权和生存权。
不能适应新形势的政策已经到了被挑明、被订正的历史关口。无条件地给予张萌生育福利,也是给更多未婚妈妈展露政策人性化、呵护女性尊严的历史机遇。
新京报:人口“管理”本已松绑,捆绑于其中的相关政策、福利也有必要回归设计初衷。而通过这起案件的“再审”,也可以对生育保险的“底层逻辑”进行再梳理。虽然生育保险给付的标的不算高,但这代表了政策的指向和个体的权利保障。这次,上海高院受理再审请求,既是对个案的再度审视,也是对相关政策的重新考量。在此也期待,这次再审能撬动更广范围的生育保险变革,让那些未婚妈妈也能享受到政策关怀与制度保障的照拂。
网友力挺未婚妈妈有权领取生育保险金:
蚁坊软件对网民态度进行分析,有77%的网友支持这位勇敢的未婚妈妈,认为她不但是在为自己打官司,还是给空白的法律起一个先例。目前未婚妈妈的权益还在摸索中,许多未婚妈妈要面对的不是“施舍”而是“平等”。对网友观点进行聚类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意见:
1、认为张某的做法起到了带头作用
法制建设需要时间,张某的努力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法律的进步,为未婚妈妈群体争取自身利益起到了表率作用,不论最后的结果如何,都是值得肯定的。
2、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是一种歧视行为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部分网友认为,既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同权,那么未婚妈妈所生的子女为何要差别对待,是否也应该享有同等权利?未婚妈妈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是对她们的一种歧视行为。
3、生育险应该兑现
有网友认为,既然交了生育险就有权利享受保险补贴。生育险的目的是补贴生育女性,与结不结婚没关系,应该婚育分离,而不是捆绑在一起。否则应当在缴纳生育险之前就告知未婚妈妈将不能享受同等权利。
4、支持高院
有部分网友对于上海市高院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受理表示支持,期待法院能给未婚妈妈群体一个合理的说法。
你支持未婚妈妈享受生育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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