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云南文山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遛狗规定”。↓↓↓
对于通告里的大多数规定,网友们都表示支持。但其中一条规定“7:00~22:00禁止遛犬,引发巨大争议。网络针对该“遛狗规定”展开的争论激烈,言辞犀利。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鹰眼速读网)显示,相关舆情量在不到一天时间的酝酿发酵之后不断攀升,并于5日12时达到最高峰。
数据来源:鹰眼速读网
而对于该“史上最严遛狗令”的合理性,知名时评人@清南师兄 于5日11:50发起了一个投票“你觉得这个规定合理吗?”截至15点20分,反对方票数占50.4%,略高于支持方的投票。
对于遭受热议的“遛狗令”,云南文山市城管执法大队表示: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以前遛狗的人多,影响市民锻炼、上下班,每天都有两三个投诉电话,通告出来后,目前还没接到举报。
对此回应,网友貌似并不认可,有人调侃“我觉得这事治标不治本。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掉举报电话,这样一辈子都不会接到举报电话。我建议警务系统也这么做,只要取消报警电话,天下就会太平。一辈子都不会接到一个报警电话了”。相关话题#城管回应7点至22点禁止遛狗#于5日中午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针对该话题的讨论更是加速了相关舆情的暴涨。
养狗不拴狗绳,狗便不清理,烈性犬不带嘴套……一直以来,人犬矛盾日益突出,不养狗的居民和“铲屎官们”矛盾不断。前不久的“网红saya殴打孕妇事件”更是激发了网络对“遛狗不拴狗绳”的强烈谴责。
网友对于云南文山市的这则养狗新规褒贬不一,中立言论占比最大,为58.6%,主要因为未加评论的转发造成。正面言论和负面言论势均力敌。
来源:鹰眼速读网
支持的一方认为通告很合理,希望全省甚至全国都能普及,反对方则认为“矫枉过正”“一刀切”,还有不养狗的网友替狗主人及狗狗抱怨:“难道让他早起或熬夜遛狗”“动物也是需要出门透气吸收阳光的”。
信息来源:鹰击早发现
两方观点PK:
大V观点:
@老徐时评:搞这种养犬规定应该支持,但是这个时间规定有点矫枉过正,没必要!出门遛狗,第一要拴遛狗绳,第二要及时清理排泄物。只要能做到这两点,行政就不要做太多干涉。毕竟,饲养宠物是个人的自由,也应该尊重个人的选择。假如一个城市的狗狗,只能晚上10点以后才能出来遛,那么势必造成这个时间段狗狗集中出来,更容易增加噪音,造成混乱。
@互联网俊明说:政府完全没必要把时间定的这么苛刻,如果所有遛狗的人都把遛狗时间集中到晚上10点到早上7点,估计是场灾难,扰民问题说不定会更加突出。其实只需要制定更严厉的政策,同时,严格执行便可。
社会学家观点:
督促养狗人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事关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也涉及市民的切身利益。文明遛狗是对狗狗负责、对自己和他人负责,这才是爱心的真正体现。
律师观点:
@四川律师都燕果:像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来进行行政管理是不合理,也是不便民的做法。
建议在制定相关管理条例时加强公众的参与感,比如举行听证程序,或者加强对狗的监督管理,禁止饲养烈性犬,按照规定登记,领取狗牌,并注射疫苗,遛狗时必须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带清洁用具并成年人牵引。
@刘辉律师:这种规定可操作吗?经过论证和调研了吗?如果大部分做不到该如何处理?10点后遛狗不影响别人休息?凡事不能矫枉过正!
@杨文战律师:整个文件一共七条,总体目的是好的,大多规定也是好的。但有两点我认为存在问题:
一是如果养狗人拴着遛狗却只能在7点到22点,涉嫌侵犯养狗人合法权益,照这个规定狗简直没有权利见阳光了。
二是规定的落实及合法性。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违反上述养狗规定的处罚方式。只是写“凡阻碍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犬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而在《治安处理处罚法》中关于饲养动物的规定是这样的:“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养狗人违反关于遛狗时间的规定,能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规定认为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如果不能适用这条处罚规定就是空的。可如果能适用就等于一个市级政府直接解释和定义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法条的定义,甚至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这里就存在一个合法性的问题了。
媒体评论:
新京报在《媒体评"7点至22点禁止遛狗":严格但不一定管用》一文中评论:从深层意义上讲,这还有点“反文明”——如果一个狗主人可以做到最严格意义的文明养犬,那对遛狗时间进行限制,不仅给他带来很大不便,还会限制他的自由,侵犯他的权利。由此而言,这样并不靠谱的规定,还是少点儿好。
总结:
近些年来,犬只伤人事件不断,为了规范养犬人的行为,全国已有不少城市发出了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其中对“一户一犬”、养犬登记,并对犬只品种、出行要求等都列出了具体规定以及处罚条例,但是养犬乱象依然存在。
相比于其他城市的养狗规定,文山市的这个规定更加细致,大部分也很合理,但“遛狗时间”这一犬只管理的制度创新却有点不近人情,我们应该鼓励那些文明养狗者,对于不文明的行为加大严惩,而不是一刀切惹得民众非议!
另外也希望养狗人士加强自律精神,毕竟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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