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腾讯网 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简介:2017年8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等部门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相关舆情量在8月4日到达顶峰。 一、政策解析 二、传播分析 2.1 传播趋势 2.2 传播路径 2017年8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券时报网、和讯网等媒体纷纷转载报道此消息,网民展开热议。此政策的出台是政府对北京楼市宏观调控的又一策略,媒体对此做了深入分析报道,网民就共有产权住房利弊等话题持续热议。 2.3 传播节点 三、倾向性分析 3.1 媒体报道分析 2017年8月3日至8月10日,媒体关于“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的新闻报道如下,报道的主要媒体为: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网、新华网、光明网、北京晨报网等。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报道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占29% 8月3日,“中国新闻网”发文《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新北京人”房源不少于30%》,文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日发布消息称,新制定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北京人”房源分配要不少于30%。业内人士称,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在探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面,又迈出一大步。 (2)解析共有产权住房及申请条件,占26% 8月8日,“中国经济网”发文《北京将迎来共有产权住房时代》,文称:共有产权房就是政府与购房人共同拥有住房的产权的房子,主要是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与以往不同的是,购房人和政府各有各的产权份额,但并未统一定死不同项目的份额比例。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未来,坐在一起签合同的也将是三方。夫妻双方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住房源将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对于“新北京人”,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将由各区根据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满足在本区工作的“新北京人”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不少于30%。 (3)预测共有产权住房可能带来的好处,占21% 8月9日,“新华网”发文《如何靠“共有产权房”进一步抑制高房价?》,文称:共有产权住房“不好炒”,纯粹按照《物权法》有关按份共有来处理,政府至少有两个手段可以抑制炒房。一个,购房人要往外卖这套房子,需要按份共有人的多数来决定的。政府占多大的份额和政府对这套房子怎么卖、上不上市是会有影响的,是有参与决策的权利的。另外,买房子的人,如果他是想买了后待价而沽自己不住,政府有权参与干涉。 (4)探讨共有产权住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占19% 8月4日,“光明网”发文《共有产权房,关键是共有者法律关系》,文称:作为个体的共有者,与力量强大的政府共有者,在占有、处分等问题出现分歧时,如何实现法律权利平等,也是要提前考量的问题。虽然共有产权住房因为探索的时间较短,短时间内还不会涉及到损坏、拆除等问题,但是将来如何保障个体共有者应有的法律权益,使之不因为力量的强弱差距,也不因为份额的大小差异,而失去法律公平正义的庇护,这是亟需重视的问题,质言之,对于公有产权住房,只有事先厘清共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妥善解决共有产权住房中普遍存在的那些问题,也才能真正使之成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压舱石、定心丸。 (5)其他新闻,占5% 8月7日,“北京晨报网”发文《共有产权来自于英国思路 国外经验在中国能否奏效?》,文称:在英国,房屋共有产权是指由各城市住房协会与购房人共同拥有住房产权,英国购房人对住房协会持有的产权部分支付,在具备能力后,购房人可逐步购买住房协会持有的那部分产权。在英国购房人首期和逐步购买剩余产权的过程中,可以得到政府的政策性优惠。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只对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和运作方式做出框架性安排,具体的运作方式由各城市住房协会根据本地区特点灵活制定,包括建设、对象审查、住房再上市出售等环节。而英国的住房协会属于非营利机构,它可以进行多种经营,但是要全部用于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 3.2 网民话题分析 2017年8月3日至8月10日,网民关于“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的言论如下。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传播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占28% 8月3日,“新浪微博”用户“财经网”:【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据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878次,影响2991.66万人(图片来源:鹰击) 8月3日,“推特”用户“今日热点”:【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 8月5日,“新浪微博”用户“北京热门搜罗”:【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来了,你会买吗?】共有产权住房,政府和购房人共同持有房屋产权,售价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房价格水平等,3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不少于30%房源将分配给“新北京人”。 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2399次,影响268.36万人(图片来源:鹰击) (2)质疑政府出台该政策的目的与执行力,占25% 8月3日,“新浪微博”用户“阿垚想粗去玩”:为啥我觉得政府又想薅老百姓的血汗钱。我出钱买房还贷还利息,贷一百万还两百万。我眼巴巴的等着房子涨价了一百万想卖掉,发现涨的那部分得交给国家,就凭一纸通知这就可以空手套白狼了?而且表面上我的买价低了,其实是政府帮我垫付了差价,这感觉是变相的加了杠杆刺激买房人。 8月4日,“新浪微博”用户“Coofucoo”:上层的政策可能会出现某种计划楼市,以修正中国楼市的过度商品化。但是下面执行的官僚都是房叔房婶房祖宗,执行起来就会变味。通常征求意见稿刚开始写的还有点改革的意思,最后就变成利益集团的护身符了。 8月8日,“新浪微博”用户“Allison的混合蔬菜实验室”:个人觉得自住型商品房,说是给非京的人一个安家的机会,不如说只是面子上给个机会而已,刚因为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只是告诉大家:你看,我给机会了哟。 (3)支持共有产权住房拟推政策,占21% 8月3日,“新浪微博”用户“美丽了这世界”:其实挺好的,政府想办法让你买得起房子有什么好踩的。现在的自住房也是满五出售后需要上缴一部分,自住房本身就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便宜不少。 8月4日,“新浪微博”用户“jd-cooper”:北京推出共有产权房政策,首先摇号政府是否能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政府的信用已经严重透支。自住型商品房升级版共有产权房,是更好的强化管理且弱化自住型商品房为牟利手段。对国家、对自住人群无疑是更好的政策。 8月4日,“新浪微博”用户“雨蓟MU”:说白了就是要达到“房子是用来住的”,对于想买房以住为目的的人来说是好事,对于想炒房赚利润的来说就是限制他们呢。 (4)提出共有产权住房拟推政策执行建议,占17% 8月4日,“新浪微博”用户“ImpetuousFire”:北京的共有产权房在很多大单位内部早就开始实行了,但是产权比例明晰却是一个可能留下隐患的大问题。共有产权的双方或几方之间,到底谁拥有百分之多少的产权比例呢?是不是应该有法律承认的文件或证书?配套政策应该及时跟上,否则买房人可能最终沦为弱势群体。 8月4日,“腾讯微博”用户“韩德云”:共有产权房,若能成为新加坡的“组屋”,既体现政府给予市民的保障,又满足市场流动的保值,那才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真改革。但关键能否建立起一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长期有效的供给与流通市场呢?放眼看去,所有好的尝试,最可怕的是短命,所有好的改革,最要命的就是命短。 8月4日,“新浪微博”用户“Yuan_过儿”:原来的自住房价格低于同阶段同品质商品房30%,获得全部产权,现在同样的钱只能买70%的产权,定价是关键。 (5)其他言论,占9% 8月3日,“新浪微博”用户“一个非常不好起名字的名字”:没看懂,什么是“新北京人”,土著能得到什么好处呢?这种房子能不能落户呢?这种是政府变相租房,还是政府搞的小产权呢?这种房子孩子能落户吗?上学受影响吗?感觉好复杂呀! 8月4日,“观察者网”用户“老潘潘潘潘”:别想了,尔等现在想要商品房但没买的,还是买不起。自己算算帐呗。前几年人家揪着你扇嘴巴要你买你都不买,你偏要相信房价会降,现在拿着这个半价但比当时房价更高的价格来买共有产权房? 8月4日,“网易网”用户“生姜大蒜洋葱”:政府又是新花样是炒房价,怕价格跌,把北漂也拉进来买,北京户籍无房家庭那么多还没解决,继续制造恐慌,大家疯抢吧,涨吧! 四、关注人群分析 4.1 原创及转发分析 由上图可知,全网监测有关“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事件传播,24.2%的网民发布原帖,对该事件进行传播或表达意见、观点。最近几年,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一路攀升的房价让人们“谈房色变”,住房问题变成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消息一经发布便迅速在网民言论中刮起一阵热潮,激发网民的表达欲。在网络平台的信息传播方式以用户转发为主,75.8%的网民进行转帖,帮助话题大规模传播,增强了话题的影响效果。 4.2 关注人群性质分析 由上图可知,网民言论主要来自新浪微博的草根阶层(普通+达人)占81.6%,其余言论来自新浪微博的认证用户群(名人+媒体+企业+政府+团体+网站+其他),总共占18.4%。认证用户的言论又以名人博主最多,其博文以传播媒体报道为主;其次是媒体博主。 在本次热点事件网民言论的舆情传播过程中,微博认证用户群媒体博主在意见领袖阵营中起到重要作用,其中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人民日报”为代表。《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是世界十大报纸之一。根据鹰击系统博主数据分析可知,新浪微博账号“人民日报”的粉丝数为5300.76万人,影响力为96;活跃度为99。8月8日,新浪微博账号“人民日报”发文:“【知识帖!九图教你弄清‘房子’那些事儿!】近日,北京发布《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自住房、商住房、公租房等这些不同属性的‘房’究竟有什么区别?要申请需具备什么条件?哪些能买卖?购买一手房、二手房又要注意哪些‘坑’?” 综上所述,“人民日报”作为新浪微博认证的媒体官方微博,在传播“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时,不仅促进了网民对该事件的了解程度,进行了中国房产知识科普,引起了网民热议。同时利用微博互动性,收集网民对该事件的信息反馈,以便后续跟踪报道中开展正面的舆论导向。 4.3 关注人群地域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北京的网民对话题的关注度最高,其次是上海和广东。北上广是外来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民众对于住房政策事件关注度较高,因此在北上广三地有关“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话题关注度较高,其中北京是事发地,故当地民众对该事件的关注度最高。 五、点评与启示 5.1 专家点评 5.2 启示 2017年8月3日晚间,北京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将自住房升级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是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如果购房人手上的买房款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具备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就可以考虑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其实“共有产权住房”并不是新名词,早在2007年起就已经在江苏淮安、上海等地区相继试行。不过,正如业内人士所称,此次北京推行“共有产权住房”,其创新及实践意义显得尤为重大。北京作为我国首都,人口数量巨大,房价久居高位,近半年来《一枚中科院科研人员的自白:我为什么选择离开》《北京,有2000万人在假装生活》等微信文章的相继爆红,更是折射出公众对于北京房价的高度焦虑。从相关解读中不难看出,北京“共有产权房”提出购房人与政府共享产权,实为帮助“新北京人”等处于夹心层(不是低收入,但也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体解决住房问题,从长远看,将成为政府完善住房制度和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中国房地产之父”孟晓苏更是称其将“使各方受益,没有失败者”。 相对于媒体和大多数专家的一致肯定与好评,部分网民则对政府实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目的及其后续执行的实际标准,提出担忧与质疑,甚至还有网民就此发表“政府公信力透支”“当前政策临时性太多”等消极言论,引发舆论跟风。这一方面与北京房地产市场长期供需不平衡有直接关系,公众的利益和需求得不到满足,自然会滋生部分负面情绪;另一方面也离不开近年来“房叔房婶”等事件给公众带来的刻板印象,使得部分网民对相关政策实行过程中的透明性与公正性存有不信任感,甚至对政府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是中央对我国2017年楼市发展的整体定位。而近半年,从中央到地方更是通过“开设雄安新区”、限购限价等一系列政策试图予以调控,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长期供需不平衡的情况,我国相关政策的调整与探索势必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对此,北京市有关部门可考虑适当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同时,多吸取试点城市推进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在“共有产权住房”的执行层面做好入口的严格把关,谨防权力寻租现象的产生;而在政策推行中也应做好相关解读与宣传工作,做好舆情引导工作,谨防谣言的滋生与负面情绪的泛滥,帮助政策进一步推进。 (部分文字、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蚁坊软件 鹰眼舆情观察室 2017年8月10日 (部分文字、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侵权内容。电话:4006770986 邮箱:zhangming[at]eefung.com负责人: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