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微信公众号“真实故事计划”发布的文章《另一个“拉姆”》在社交网络刷屏。文章讲述了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名记者马金瑜女士为了爱情,认识丈夫47天闪婚,远嫁青海藏区,生儿育女,栽花养蜂,被传为美谈。然而现实却是丈夫不停出轨且长期家暴,她长期隐忍从未报警。但最终还是无法忍受,带着三个孩子逃离,并决心面对一切的故事。
事件发展扑朔迷离,网络舆论持续发酵
马金瑜远嫁青海蜂农,从女记者到明星店主的故事曾被传为佳话。原以为是诗和远方,事实却是刀山火海,其含血带泪的情感经历发出后,迅速引发广泛关注。从在线舆情监测软件鹰眼速读网的网络传播热度趋势分析来看,“金瑜被家暴”事件中,媒体的报道量和网民的关注量呈现持续发酵不断起伏的趋势,具体重要节点如下:
6日14:40,自述文章《另一个“拉姆”》发布后,家庭暴力相关话题再次置于舆论焦点,曾在互联网引起爆炸式效应的“拉姆案”也重回网友视野。然而,和拉姆不同的是同样都是受害者,除了部分同情以及对家暴的声讨言论之外,金瑜的经历以及作为一个高知女性在遭受丈夫家暴时表现出远远不足的反抗性却遭到舆论质疑和苛责,在舆论热议声中,金瑜的名字登上热搜。
6日晚22:12,中央政法委新闻网站官博@中国长安网 发文称,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中国新闻网 @观察者网 @封面新闻 @红星新闻 等媒体相继转载报道此消息。#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于7日冲上热搜,目前,阅读8亿,讨论8万。事件相关舆情也于当日10时达到舆论峰值。
7日,青海妇联回应前女记者自述遭家暴,称此前从未接到过相关求助,他们密切关注该事件,属地妇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该事件,正跟相关部门协调。目前,青海警方介入女记者遭家暴事件。同日,事件的另一名当事人,金瑜的丈夫回应称,我是汉族人,看到马金瑜的自述文章后,他很生气也不理解,因为文中提到的家暴与出轨都是没有的事,“她眼睛受伤是车祸导致”。马金瑜丈夫对家暴行为矢口否认使事件陷入“罗生门”,再加上多角度事件追踪报道,舆论沸沸扬扬,持续发酵,相关话题#青海妇联回应前女记者自述遭家暴##警方介入金瑜遭丈夫家暴事件##马金瑜丈夫扎西回应家暴出轨#相继登上热搜。
8日早上,#马金瑜债务#话题再上热搜,舆论导向多次变换,事件的发展让人扑朔迷离。
9日,马金瑜回应七大质疑,家暴这个事,我之前从来没有公开说过。我觉得很丢人,我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弱者,我觉得自己还是很要强。我只是想多过去的事情进行一个说明,没想逃避债务。总是想给他一个机会,总觉得也许他能改,也许下一次改了,也许就不会再对我这样的。因此多年来一直未选择报警。话题#马金瑜回应质疑#随后再上热搜,引舆论关注。
舆论应该多点善意
在马金瑜自爆被家暴的事件发酵过程中,从开始舆论对其遭遇的同情声援,到后来出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质疑“我真是同情不起来,只觉得她可悲、愚蠢”“受过教育的她不应该为了爱情为了孩子一味隐忍”“明明可以更早脱离苦海”......舆论中的恶意也着实让不少网友难以置信和震惊。
有研究表明,无论在哪个阶层、经济水平或者受教育程度上,都有很多女性遭遇家庭暴力。错的永远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应该谴责和惩戒的是施暴者。旁观者所能做的就是多点善意,即使不愿伸出援手热心帮助这些家暴受害者,也不该是语言上的嘲笑、谴责和质问。家暴在全世界范围内隐秘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
面对马金瑜遭受家暴,不应去考虑“为什么挨打”,而应将“决不能打”作为共识和舆论关注点,同时聚焦于如何在法治的框架内严惩施暴者,如何更好的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
零容忍,对家暴说不!
家暴一直是整个世界都难以解决的“顽疾”。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事件由于受“家丑不可外扬”“家暴是家庭中不可避免的矛盾,忍一忍就过去了”“受暴者也有过错”“为了孩子要忍耐,不能离婚”“息事宁人”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受害者逆来顺受、委屈求全,不敢或不愿声张、求助,以致于施暴者变本加厉,甚至导致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会选择报警;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60%是因为家庭暴力;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
家庭暴力不仅伤害家庭的和谐,也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的红线,法律是保护被家暴者最可靠的盾牌。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隐忍不能解决问题,隐忍的羔羊,只会助长野蛮和嚣张。面对家暴,零容忍,拒绝沉默,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家暴该如何应对?
近年来家暴事件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马金瑜被家暴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对“家暴”的关注和热议,那么面对家暴该如何应对?
1、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有自救意识,包括拨打“110”报警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搜集、保存好家暴证据很重要:搜集、保存好包括告诫书、报警记录、书证、悔过书等在内的现场的物证,证人证言,验伤报告,试听资料等有效证据,便于获得相应法律援助。
反对家暴不是受害者一个人的事,从知情人到有关社会组织机构再到司法部门,全社会应共同努力,织密反家暴之网,将伤害降到最低,减少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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