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空坠物事件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事故发生后责任的认定分摊以及对受害者的赔偿处理往往是公众关注的焦点。2月5日,广东广州,高空坠狗伤人案一审判决,判决结果被媒体曝光后也迅速在网络平台引发热议。
据悉,事故发生于2018年4月,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北禺十四巷一栋厂房下,一女子在行走过程中被天降大狗砸成高位截瘫,司法鉴定结果为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属于完全护理依赖。因为找不到涉事狗及狗主人,该女子只能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300余万元。两年多后该案一审宣判,案涉建筑物的出租人,天台区域使用人赔偿117万余元。
传播概况:
在2月5日该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广州本地媒体广州日报于当日下午就进行了【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整楼用户成被告!】的专题报道,广州日报记者的实地探访以及详细的案情介绍、当事人的采访情况也为后来在各个网络平台的热传提供了事实与采访材料支持的基础。随着大V博主@扎哥吖 、@甜球· 与晚间@澎湃新闻 、@观察者网 等媒体的扩散报道,6日凌晨达到舆情的第一波高峰,之后各地政法新媒体账号陆续参与报道,@新华网 、@头条新闻 的关注让事件进入更大传播圈,热度直线上升,截至7日下午,#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话题下阅读量达4.6亿。
舆论聚焦:
1、 直接担责方缺席理性思考凸显
高空坠物致人伤残事件对于被无故卷入其中的受害者来说好比飞来横祸,因而一般来说,在这类事件下公众对受害者的同情态度与抛物者的谴责态度会十分明显,极易引起舆论的负面情绪表达。本案中由于牵涉到高空坠物中的物是一条大狗,且由于监控缺失无法找到涉事的狗与狗主人,是狗自己从高处跳下、掉下还是被人为主观抛下的问题没有办法得到解答,直接担责角色的缺席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网民的负面情绪宣泄,但由于养狗引发的各类问题、流浪狗问题等社会事实基础仍然使得部分网民发表对养狗人群的吐槽与指责。事件曝光后期舆论整体情绪趋缓,讨论也主要向理性思考的方向发散,具体表现为话题下讨论主要围绕案件梳理、判决结果的角度展开,各地政法新媒体账号发文就如何防止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在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进行科普传播。
2、判决结果仍为网民主要关注
(图源@广州日报)
在本案话题讨论区与各条博文评论区,网民虽对一审判决中两名被告担责是否合理有不一的看法,但对受害者表示惋惜、受害者应得到赔偿成为舆论共识。广州日报2月5日发起的互动投票中,认为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117万余元过少的网民占多数,且多数网民认为判赔金额百万对于高位截瘫这一惨重后果来说杯水车薪,“下辈子没法再奔跑,可能要请保姆照顾,六千一个月不算贬值,一年就是七万 ,十年就没了你怎么赔如何担责?”,由此,媒体报道中采用的“超百万”也被网民诟病,该表述首发于广州日报对本案的初次报道,之后媒体多为沿用报道表述,伴随传播范围扩大,引发的争议声也愈强,“‘获赔超百万’,这么用词是觉着她得到100万很好很幸运吗?给你100万,你也瘫了试试”等多条质疑媒体议题设置、标题用词的表态获得许多网民赞同。
我国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高空坠物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将禁止“高空抛物”从道德约束上升为了法定义务,其次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物业服务企业也要为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买单”,除此之外,还首次明确了公安等机关的调查权与调查义务,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查明侵权人的概率。从以上三个层面规定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追责,以从法律层面上根治“高空抛物”这一城市陋习。本案发生于2018年,故不能适用民法典而只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网民在对本案案情进行梳理表态之外,也发出了希望严格要求高层小区安装监控、给窗户安装护栏网、不往窗外扔东西等呼吁,避免这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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