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短视频风靡网络,其中手工制作类视频更因其制作新奇、操作简单,引发不少网友尤其是青少年观看甚至模仿,但其背后存在的安全隐患亦不容忽视!
近日,山东枣庄两名未成年女孩模仿“网红做爆米花”引起爆炸,导致使一死一伤的消息令人痛心不已,同时在网络舆论场掀起责任划分热议浪潮。模仿短视频受伤谁之过?小蚁从舆情大数据角度来分析解读网络舆论指向,一起来看看吧。
模仿短视频事故一波三折
8月25日21时许,本地资讯博主@济南胡同 @枣庄身边事 微博发文求助:枣庄2个少女学抖音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致特重度烧伤,每天救治费用很高,希望能够得到社会上的帮助。事件自此进入网友视野。
26日,@梨视频 报道【两名少女模仿易拉罐自制爆米花致爆炸,其中一人特重度烧伤】;27日,@羊城晚报 提醒众网友【切勿模仿!高浓度酒精爆炸,女孩模仿短视频被重度烧伤】,触目惊心的悲剧促使事件热度于28日到达第一波峰值。
9月5日,14岁女孩哲哲身亡,12岁女孩小雨已脱离危险,仍在医院治疗。
6日,哲哲父接受采访时透露,自己心情很沉重,想起诉短视频平台,舆论发酵升温,关于事故责任主体的讨论持续展开,舆情热度于8日到达第二波峰值。
9月10日,曾拍摄“易拉罐自制爆米花”视频的美食视自媒体大V@办公室小野 发微博长文回应称:女孩发生意外“不是在模仿我的视频”,愿提供帮助并配合调查。随后,被炸重伤不幸离世女孩的父亲称,“办公室小野”是在推卸责任。
女孩去世究竟和小野有没有关系?小野回应被疑甩锅,女孩监护人才是责任主体等辩论就次展开,舆论直线上升,并达到舆情峰值。
模仿之殇谁之责?
小哲和小雨遭遇不幸令人唏嘘不已,痛心之余,众人纷纷追问谁该为此负责,不少人将矛头指向了事件的中心人物视频发布者“办公室小野”和小哲爸爸,他们的一举一动也备受舆论关注。伴随着事件的进展,相关话题“女孩模仿视频致离世谁负责”“爸爸回应女儿模仿视频去世”“办公室小野回应女孩自制爆米花去世”“离世女孩父亲回怼办公室小野”相继展开,并登上热搜榜,引发广大网友争相讨论。同时,自媒体传播平台也被质疑。蚁坊软件鹰击早发现系统对网民言论进行聚类分析,网络舆论倾向主要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家长监护不力?
两名女孩因点燃高浓度酒精引发爆炸,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其对高浓度危险品不当放置及安全意识教育薄弱等被认为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网友质疑其未尽监护之责,虽然孩子父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是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2、视频发布者安全意识不强?
自媒体为了流量花样翻新,而作为重要资讯消费者的未成年人又缺乏安全意识,容易被吸引、模仿,所以其无视公众安全,发布可能引发人身损害的视频,并且没有安全警示说明,部分网友认为需要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成都消防曾多次向小野喊话,提示其发布视频有安全隐患,蕴含巨大风险。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剑指视频发布者,理性网民建议加上“危险动作,请勿模仿”警示语,意难平网友则认为大V为了流量害死人,谩骂铺天盖地而来,网上甚至出现其遗照,其本人及家人也被诅咒。
不过也有网友力挺小野,认为女孩去世和小野没有关系,责任并不在博主,不能因噎废食。这点从小野的粉丝变化规律上可见一斑,8月25日,事件曝光后,其粉丝数上涨明显,9月10日其就此事发布回应后,再度直线上升,目前,拥趸者已达818w,涨幅7w。
3、平台监管不严?
除了视频发布者、监护人,作为监管方的平台也被舆论质疑监管不严,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据媒体爆料,哲哲模仿自制爆米花被炸伤后,她当初模仿的视频已经被下架,该平台类似视频也已经消失,但在其他一些短视频平台上,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的视频仍有不少。并且,这些视频大多没有安全提示。希望此事件能敲响警钟,引以为戒。
法律责任划分
关于事件责任认定,律师们也有话要说:
1、天津昌朋律师事务所郭岩律师认为,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短视频的发布者和短视频平台的行为构成了共同过失侵权,应该承担共同致害的责任。如果周先生想要起诉短视频制作者和短视频平台,成功的几率应该在五成以上。
2、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张志伟律师分析道,发生损害必然要追究责任,但承担责任需要存在过错。如果发布者无视公众安全,发布可能引发人身损害的视频,不做安全警示说明,自然需要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视频发布的平台,发生疏漏,监管不严,也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家长监护不力也需承担责任。
微评
孩子模仿影视情节、短视频发生悲剧的事件屡见不鲜,而悲剧的酿成绝不是某一方责任,案件判决结果尚不可知。但是,无论是监护人,还是短视频博主、自媒体平台,都要去反思!教训的代价是生命的消失,防范模仿危险,需要多方共同重视,齐心协力。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平台、自媒体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家长也要尽到监护之责,杜绝悲剧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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