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河南栾川“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案开庭,令发生于去年7月的一起“学生20年后打老师”事件再次卷入舆论漩涡。
图源:澎湃新闻
复盘学生20年后打老师事件
在棍棒出孝子、严师出高徒的“中国传统”下,多年以来,校园内经常出现老师“武力”教育学生的事件。可是这次却是学生因为报复而去殴打老师,并且还是时隔20年,所以在去年当街掌掴老师事件一经爆料,迅速受到网友及媒体的广泛关注,当事人张、常二人随即从普通人物变成舆论热点人物,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同时,师生关系及矛盾也在网民的讨论中高频出现。
案件开庭审理再次引爆舆情
1、涉事者父亲:他有错,但没犯罪
9日,在案件开庭前夕,@红星新闻 @成都商报 等媒体发文报道常某尧的父亲看法:常某尧只是犯了错,但没有犯罪。他之所以掌掴老师是因为20年前被对方殴打。此消息引发部分网友围观讨论。
2、律师:不构成刑罪
10日,打人者常某的辩护律师郭京朝称,常某的殴打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非寻求刺激无端生事,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将做无罪辩护。网友关于其有罪无罪的讨论促使舆情量上升。
3、打人者妻子向老师道歉
打人者常某妻子11日首次出镜,向被打老师及全国教育工作者道歉。常某妻子称,常某常梦到初中时被老师殴打的场景,遭遇噩梦非常惊恐,此次殴打老师,是控制不住自己犯错。此时,事件热度有了质的飞跃。
4、本案开庭审理,检方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12日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常某尧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议量刑在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之间。对于这个量刑结果,舆论沸腾了,讨论热度达到峰值。目前,舆情尚在持续发酵之中。
网友负面情绪爆表
对于当事人20年后当众拦截、侮辱、殴打中学老师的“报仇雪恨”行为,在社交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并引发全社会对尊师重道传统美德的非议,而究竟是情有可原还是有罪当罚以及惩罚力度更是舆论场的讨论焦点。
同时,在微博客社交网络平台上展开了关于“你是否会原谅伤害过自己的老师?”的讨论。而在@我们直播 发起的“你是否会原谅伤害过自己的老师?”投票中,有4.1万人参与活动,表示“不会原谅伤害过自己的老师”的占比高达93%,他们认为“有些伤口难以愈合”,而表示“老师或是无心之举,会原谅”的只有7%。
通过舆情监测软件鹰击早发现对“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案开庭前后所引发的网络情绪进行分析,网友的负面情绪高达88%,质疑涉事者“是有多大的怨气,二十年过去了还念念不忘”;部分网友回忆自己当年所遭受的欺凌和侮辱,表示理解同情涉事者,将事件起因归咎于当事老师性情粗暴,给学生产生心理阴影,学生打老师事出有因,不应上刑罚的;还有部分网友认为以暴制暴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犯罪,如果不惩处,势必会影响深远......
部分网友观点
@专业戳轮胎熊律师:我的意见的是,打的好,判的好。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对双方都是。
@军营29年:如果这个老师真有胸怀,应该选择和解。如果执意要把学生送去坐牢,那只能说学生打对了。
@一只会飞的丶咸鱼:这打人顶多拘留15天!
@颜宴:只有学生时代被老师过分欺负过的人才明白 童年心理阴影对一个人的成长是多么的难以磨灭[微笑]
@HooooYinji:公正的判决应该是,打人者拘留几天并向受害者道歉,违反师德的应该向学生道个迟来的歉
@篮小鱼:街头打人行为粗暴,事后恶意上传视频更错上加错,已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家庭安宁,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影响,扰乱社会秩序……虽然说打人者也是当初的受害者,但是事情已过了二十年了,孰是孰非真的不是三言两语的事,都说冲动是魔鬼,常的过激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依法应该受到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是公正的,好的法律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它既应该强有力而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律师观点
常某尧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在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看来:“以暴制暴的行为肯定不对,但在程度上还不足以定性为寻衅滋事。”对于常骁报复老师的做法,更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律师 认为不论是打人的行为还是传播视频的行为,都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微评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感也。老师,不只是简单的教书匠,还要教授学生为人处事的道理与主动学习的可贵品质。老师的人格、言行给学生带来的影响可以改变一生。然而,师生矛盾层出不穷,事件背后折射的是部分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方式和师德的缺失,希望此事能起到警醒的作用。
另外,“以暴制暴”也绝不是法治社会所容许和鼓励的行为,毫无疑问,报复殴打老师的恶劣行径,势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
最后弱弱地问一句:你以前受过老师的伤害吗?你会原谅他(或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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