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一则“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的视频在网络上盛传。
图源@时间新闻视频
视频内容显示,河南栾川县一名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一边抽嘴巴一边骂,“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咋削我你还记得不记得?知道不知道?过去十几年了!以前你咋当的老师?”被打老师一直没有还手,只是嘴里连说对不起。
事件引起当地人大领导关注:
一则来自“栾川县人大代表工作群”的截图显示,当地人大领导要求法工委、代工委敦促县公安局予以调查,稍后,栾川人大法工委主任回复称,栾川乡派出所已立案。
常某首次回应:
16日晚,常某在网上“解释”殴打老师的原因,称打老师时既没喝酒也没失去理智,只因20年前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时,因家里没钱没权,曾被这名老师欺负,所以要为当年讨回公道。
学校回应:
18日,栾川实验中学证实,打人事件发生在今年夏天,男子打老师就是“出于报复心理”,被打老师无大碍。
打人者同学发文说明:
据悉,多位打人者的同学曾发文表示,这位老师确实打人较多,而且有女生还因为被他扇过多次耳光退学的。
常某再次回应:
19日,常某再次发文回应,视频不是自己传播的,愿向所有老师道歉,但不包括被打老师张某。
打人者同学再次补充:
19日晚,被打老师曾教过的杨同学称:出这个事前,老师就被其他学生打过,而且学生报复他的次数比他批评学生的次数要多。
视频引发网络热议:
在“师生关系”、“教师惩戒权”成为社会热门话题的当下,该视频曝光后不久便引起众网友热议,有网友称,这就是现实版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有网友称,毕竟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无论如何也不能随便打人。一时间网民讨论热度持续高涨,新浪微博#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话题页显示,该话题阅读量于19日15时许已经高达501万(目前已撤销),常某19日再次的发文回应,使得话题#男子回应拦初中老师扇耳光#、#学生拦路打老师后续#快速形成,截至发稿前,阅读量分别超过1400万。
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鹰眼速读网)显示,从19日7时起,事件相关网络热度迅速升起,截至20日9时,期间经过多次舆论起伏,舆情最高峰是在19日22时,关键节点如下:
①@头条新闻 等主流媒体转载报道引发大面积关注;
②各大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及新浪微博、论坛、博客等社交平台大量参与报道、讨论,舆论大面积爆发;
③常某再次回应“愿向所有老师道歉,但不包括被打老师张某”引发围观讨论;
④学生拦路打老师后续“学生再曝料,被打老师曾遭许多学生殴打”曝光再次引发舆论热议。
媒体集中报道,相关舆情全面爆发:
@时间新闻视频 于18日18:17发布“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以前咋削我,你还记不记得?”后引发部分网络关注。
@头条新闻 于19日7时转载报道,极大的扩大了事件影响。截至目前,该条报道转评高达2.7W,成为影响力最大的博文。
随后,@人民网 @新浪新闻 @澎湃新闻 @凤凰网 等主流媒体再继发力,事件相关舆情全面爆发。
网络情绪负面爆表:
“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事件引爆舆论关注,大量意见、观点、情绪迅速表达。不少网友针对“扇老师耳光”这一行为的对错展开讨论,部分网友对“老师素质”进行评价,另外还有部分网友纷纷吐槽自己当年类似遭遇,表示理解打人者,整个网络负面情绪已经爆表,占比达98.4%。
支持教训老师:
@度颇蔸:有冤报冤,有恩报恩,种什么因吃什么果。
@老师猫鲡:如果老师当年真的欺负他了,那么我觉得打得挺好的。
@丁丁的家伙:我到感觉很爽啊,我们小学的老师简直是变态,不管男女,都是拽同学的头发使劲踢,让同学自己打自己耳光,互相扇嘴巴子。真是畜生,风水轮流转。
@在下银月:虽然打人是不对的,但是有时候真的想说打得好。
认为不该打人:
@轻轻地云像翅膀:莫冲动,都过了二十年。
@侯宁:这种心胸的货色迟早是祸害!
@传媒老王:戾气深重。
讨论老师素质:
@钻钱眼儿的渣小浪:现在有几个老师不是狗眼看人低的,对有钱的学生家长点头哈腰的,对没钱的学生家长恨不得横眉立目,孩子有点事情询问都超级不耐烦。
@樱飞旋:有的老师真的素质不行。。。有时候的确想打人,特别是那种喜欢冤枉人还理直气壮的。
@兵与武:现在的老师多数都应该打,狠狠的打,没有一点师德,个别的连人性都没有!
相同遭遇网友吐槽:
@李继锋:小时候也被老师打过,老师咬着牙,三角板往脑袋上抡……最后三角板都断了!
@雾霾遗民:我也想抽我小时候遇到的几个老师。他们是真动手啊……真特么疼啊……记忆犹新……有机会也扇他们几个嘴巴去。。。
@摄影师北凉:我记得初中有个老师叫徐启仁,如果我还能遇见他。我可能也会打他。
呼吁惩罚打人者:
@Super·齐:这种人渣必须惩罚。
@luckymy53:老师的素质确实参差不齐,但不至于动手打人,违法了怎么都得受到应有的惩罚。
其他:
@天雨3004: 如果这个社会、法治不能给人公平、正义,那就无权阻止人用自己的方式讨回公平、正义。
@愛呀愛呀很憂傷:就这个世道啊,没救了。
@指尖长春:老师侮辱人就不负法律责任吗?
媒体点评:
澎湃新闻在《20年后拦路“反削”老师 点赞者别再助长暴力了》一文中指出:
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不应出现这种行为。暴打老师,只能算是低劣的泄愤。正确的“君子报仇”应该是,通过自身奋斗,成为更好的自己。
一个法治社会,也不允许这样的暴力行为。常某固然要为自身的极端行为承担责任,那些在网上动辄高调点赞呐喊的人,也应该反思自己的言语。
微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当初该老师是否做过这样的事还没有被证实。但是,这件事情背后的原因值得众人反思,老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者,传授的不仅仅是知识,更是做人的道理和品格,如果任意妄为,必然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及社会对这个职业的厌恶。
对于出手打人的常某,只想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为了一解心中怨气而去触碰法律的确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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