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国家网信办正式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实施后,对地方网信的工作要求有哪些变化?本文尝试解读该《规定》实施后,给地方网信部门带来了哪些新的工作职责以及履职过程中的工作建议。
1. 明确了地方网信对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的职责
《规定》中指出:“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属地负责制是网信办很多工作的基本原则,此次修订明确了地方网信办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也就是网信部门,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监督管理属地内互联网用户账号是否存在违反本《规定》的情况。
网络空间中因为前台匿名,地域归属很多时候并不明确。为了地方网信的日常工作更有可执行性,还配套出台了第12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归属地信息”。虽然有一些绕过的技术手段,但按照IP属地进行管理仍然是相对较为有效的管理手段。兼顾了网络平台的执行成本(只显示省级IP归属地技术成本不高)、网民的信息准确性(伪造成本相对于自己随填地址更高)和网民的隐私(目前看只精确到省一级,基本不涉及隐私泄露)。
实际上,各大互联网公司已经基本在2022年上半年配合完成了IP归属地的显示工作。确定归属后,各地网信办可以更明确的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
2. 地方网信需要监督互联网用户账号相关的哪些内容?
详见规定第二章“账号信息注册和使用”,具体为: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二)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三)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四)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
(五)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
(六)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
(七)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
(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一些典型的违规名称举例:
仿冒国家机构:“xx研究院”、“xx保密局”、“xx检察院”
仿冒政府部门及职位:“xx医保局”、“xx总局”、“xx县委书记”、“xx干部”
仿冒新闻媒体:“xx新闻”、“xx媒体”、“地名+头条、热点、资讯、要闻......”
3. 之前发生过哪些比较典型的违规事件?
(1) 2014年,“浙江新闻”因假冒媒体机构发布虚假信息被腾讯关闭。
(2) 2020年,“人民通讯”“深度news”两个冒充正规新闻机构的微博账号被封号。
(3) 2021年,周口市委网信办依法处置“爱周口”“周口电台交通广播”两个违规自媒体账号。经核查,“爱周口”“周口电台交通广播”是个人注册的自媒体搜狐号,存在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关联冒用官方机构名称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社会公众。
4. 应该重点注意哪些违规信息?
(1) 在去年,网信办已经集中整治过一批违规账号名称。如xx新闻、xx报业这种。一般的,大的互联网平台如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再次集中出现类似账号名称的可能性比较低。
(2) 根据《规定》要求,需要重点关注账号信息中含有“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内容,或者含有党旗、党徽、国旗、国歌、国徽等党和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内容。
(3) 属于管辖地域内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重点关注。特别是对一些技术实力较弱、规模较小或新上线的互联网平台,可能无法有效的建立健全账号信息核验规则。
(4) 注意监测互联网上的互联网用户账户灰色交易信息。如互联网账号买卖、租赁等,这类信息很可能隐藏着违法内容。
(5) 假冒职业信息,如名称带有xx医生、xx医学专家之类的信息,同时又在自身账号宣传伪科学或引流向非正规医疗机构的。
5. 该政策可能引起哪些负面舆情?履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 该政策的目的为清朗网络空间,保护广大网民的利益,但因实际执行中还是会限制一些网民的操作,还是可能会引发反感。需要注意工作时注意做好解释工作,可以预先准备一些之前因账号违规而被骗的案例,指引网民问题是出在违规的自媒体上。
(2) 避免扩大化。特别是对一些网民玩梗类的账号名称且内容非恶意,明显不是以“假冒、仿冒、捏造”为目的的,应注意甄别。避免在管理此类账号时引发网民反感。
(3) 因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主体责任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而执行政策本身会给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带来额外成本和收益下降,需注意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是否有矫枉过正、粗暴一刀切甚至暗示自己只是在执行规定,引导网民对政策产生不满的情况。
(4) 注意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舆情监测,对出现政策误解、政策执行有误等情况的,及时解释,按照当地的舆情处理流程办理。
(5) 可开通申诉渠道,收集用户名称违规的线索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主体责任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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