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标签:郭敬明 李枫 性侵 性骚扰 性侵犯 朱梓骁 男作家 金丝雀
(图片来自新浪微博“李枫” 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简介:2017年8月21日,作家李枫在其微博发长文爆料郭敬明曾对自己性骚扰和性侵犯,而且郭敬明多次性侵旗下同事。该消息一出,立马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李枫连续发微博控诉郭敬明后,郭敬明律师团队调取和固定相关证据,正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相关舆情量在8月22日到达顶峰。
一、事件回顾
二、传播分析
2.1 传播趋势
2.2 传播路径
2017年8月21日20:00,男性作家李枫在其微博@李枫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还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随后,事件引发网民热烈讨论及凤凰网、北青网、新浪网等媒体的报道。当晚22时许,郭敬明在其新浪微博上发文回应此事件:完全捏造,已让律师处理。网易网、腾讯网、中国青年网等媒体跟踪报道关注事件发展使舆情热度在22日发展至顶峰,网民对此事保持持续热议。
2.3 传播节点
三、倾向性分析
3.1 媒体报道分析
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0日,媒体关于“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性侵”的新闻报道如下,报道的主要网站为:中山日报、网易网、财经网、凤凰网、海南特区报等媒体。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作家李枫爆料遭郭敬明性侵,占33%
8月23日,“中山日报”发文《男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性骚扰》,文称:21日,认证为作家的微博账号李枫爆料称,曾遭到郭敬明性骚扰,并透露“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引起网络一片哗然。
(2)郭敬明微博回应性侵并提起诉讼,占29%
8月23日,“网易网”发文《郭敬明正式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李枫或涉嫌诽谤罪》,文称:郭敬明方已向法院起诉,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律师解读郭敬明性侵案,占17%
8月24日,“财经网”发文《郭敬明性侵案解读:李枫或承担刑事责任 取证才是最大的问题》,文称:本案中郭敬明没有对李枫有实际猥亵的行为,所以更难认定。因此,李枫不仅很难提供证明郭敬明对其发生关系的有效证据,且即使能证明郭敬明对其性侵,在现有法律也很难维权,胜率可谓微乎其微。此外,李枫在微博上所指的郭敬明的性侵行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还将承担侵害名誉的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删除不良信息、物质赔偿等。根据郭敬明方面消息,他已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已构成诽谤罪。
(4)朱梓骁无辜躺枪,占11%
8月22日,“凤凰网”发文《郭敬明被指性侵男作家 朱梓骁躺枪上热搜》,文称:事件被曝光后,“朱梓骁被封杀”被顶上热搜,郭敬明与男星朱梓骁的关系再次被热议。据悉,2015年12月23日晚,演员朱梓骁突然清空微博并更改了微博名。对于此事,有网友爆料成朱梓骁是因为不堪与郭敬明的留言而清空微博。随后,“朱梓骁工作室”发微疑回应称“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5)其他新闻,占10%
8月29日,“海南特区报”发文《郭敬明商业帝国在裂变》,文称:与知名作家郭敬明有关的新闻,上周同时大爆发。在其本人因为网络爆料抢了娱乐版头条后,他执导的电影《爵迹》,今年上半年票房不达预期;其小说《悲伤逆流成河》将拍摄电影;与其深度合作的两家影视公司,发展前景扑朔迷离。电影《爵迹》票房不达预期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仍然持续发酵,这也导致郭敬明商业帝国的版图在裂变。
3.2 网民话题分析
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0日,网民关于“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性侵”的言论约24.23万条。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传播李枫爆料内容,占32%
8月21日,“新浪微博”用户“圈太子”:知名作家李枫发微博声称遭到郭敬明性侵,郭敬明旗下作者李枫曝他潜规则侵犯,曾经半夜跑到他床上把手放其身上……并且还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
8月22日,“腾讯微博”用户“jizhewenxing”:郭敬明旗下签约作家发博自曝曾遭郭敬明“性骚扰、性侵犯”,并指其“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职员”。李枫曾出版《召唤喀纳斯水怪》《燃烧的男孩》等书。当然,完全可以想象,郭敬明对此是矢口否认。
8月23日,微信公众号“南瓜单词”发文《男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性侵:他经常骚扰同性》,文称:男性作家李枫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还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更呼吁社会各界的网友们一起探讨这些事情。
(2)讨论陈学冬、朱梓骁突上微博热搜,占27%
8月21日,“新浪微博”用户“梓欣baby_”:真是厉害啊,刚才郭敬明性侵一直在热搜里燃爆,突然热搜就下去了,朱梓骁却顶在了最前面,郭矮子公关真是牛逼啊,朱梓骁招谁惹谁了,真是莫名心疼他啊。
8月22日,“新浪微博”用户“独蛇美少女”:陈学冬小号、朱梓骁封杀,都是为了替郭敬明性侵出来背锅的。分分钟下热搜,公关的倒是挺快。看小时代这段,简直与现在的剧情如出一辙。
8月22日,“知乎”用户“monica”:不管怎么样说,都觉得朱梓骁很无辜。明明事件中心人物不是他,却莫名其妙地上了热搜第一。现在郭敬明性侵的话题已经不见了,对,不见了,我说的是不在热搜里面了,不管郭敬明是按照某答主推测的那样策划炒作,还是李枫所述属实,我都希望朱梓骁不要再被拿出来一次次地消费了。
(3)质疑李枫爆料动机,占22%
8月21日,“新浪微博”用户“遇见Misty”:针对李枫这篇头条文章,若是按照这篇漏洞百出的微博所说,那我想提出以下质疑。因为嫌弃郭敬明抄袭,但是为了成名忍辱负重去参加比赛,那如果事情是真的,被性骚扰肯定忍不住了,为什么时隔九年,到现在才说?
8月22日,“知乎”用户“trouble”:现在才将这件事爆出来,难免不让吃瓜群众猜测是否是因为利益的关系,与郭还存在利益关系时就极力讨好,利益关系破裂也非要闹到鱼死网破的局面,一心想要毁了郭。若当真如猜测这样,那么这个李枫也无非是一个颇有心机的人。
8月29日,“新浪微博”用户“美哒哒还是美哒哒”:如果李枫真的被性侵,而过了那么久不站出来,他自己也解释那个时候因为和郭敬明有利益往来现在站出来就是因为不需要再利用了?那么,曾经被性侵他不发声容忍下来,那可不可以认为他是默许同意的?
(4)关注郭敬明提起诉讼,占14%
8月22日,“新浪微博”用户“新浪娱乐”:【独家:郭敬明已提起刑事诉讼 李枫涉嫌诽谤罪。】据郭敬明方面可靠消息,他已向法院起诉,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据了解,李枫21日晚发布微博后,郭敬明律师团队调取和固定相关证据,今天正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
8月23日,“新浪微博”用户“八组兔区每日专用”:郭敬明李枫这事后续来了,郭敬明已提出刑事诉讼了,指李枫涉嫌诽谤罪。这么明确地告诽谤,是刑事诉讼不是民事诉讼,看来是动真格的了!
8月24日,“新浪微博”用户“鱼胖胖呀”:其实,这件事很简单嘛。郭敬明提诉讼是因为他名誉受到侵犯,人没做过的事被这么大肆宣扬,侮辱诽谤提起诉讼很正常。真的,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会把网上那些骂人的黑子们也都整理出来,都提起诉讼。
(5)其他言论,占5%
8月22日,“新浪微博”用户“相面不如修心”:谈一下我对郭敬明这件事件的看法,郭敬明身高无罪,同性性取向也是一个人的自由,问题明明是出在“性侵”这两个字啊。原本性侵犯未遂也算比较严肃的事了,就这样变成了全民娱乐。调侃郭的身材,拿抄袭和以前郭敬明和男明星绯闻来说事,看的人挺不舒服,根本没人关心是不是有人遭受性骚扰,而是为了蹭热度而发声,这何尝不是对受害人的第二次伤害呢?
8月23日,“虎扑”用户“球状加菲喵”:虽然我相信李枫,但是无论官司成败,李枫都没啥好处。我记得当年郭敬明抄袭的官司,郭敬明实打实的输了,但那又怎么样,郭敬明说,我拒不赔偿拒绝道歉,也就那么过去了。
8月29日,“推特”用户“PairsonnalitesA”:郭敬明官司不是八卦,是涉同性性侵的严肃问题。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罪几乎是空白且犯罪取证困难。不可否认,相较于侵犯女性,侵犯男性的成本更低。这使得男性被性侵的风险有增无减。
四、关注人群分析
4.1 原创及转发分析
由上图可知,在网络平台关于“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性侵”的讨论中,14.1%的网民发布原帖对该事件进行传播并表达个人意见、观点、情绪。而其他85.9%的网民进行转帖,这种转发行为使信息在关注群体中迅速扩张,传播速度呈几何级增长,增强了话题的影响效果。
4.2 关注人群性质分析
由上图可知,网民言论主要来自微博的草根阶层(普通+达人)占91.9%,其余言论来自微博的认证用户群(名人+企业+媒体+政府+网站+其他),总共占8.1%。认证用户的言论又以名人博主最多,新浪微博博主@李枫发布事件后,@张宏圣、@俄罗斯事儿君等大V积极转发,利用粉丝效应,极大的促进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其次是企业博主,他们积极参与互动,借助该热点事件,增加自身曝光率。
4.3 关注人群地域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北京的网民对话题的关注度最高,其次是四川和上海。北京的基础网络设施健全,网民交流互动频繁,故北京网民对此事的讨论热度最高。李枫所称事件发生在四川成都,且郭敬明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故四川网民对此事的关注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事件关键人物郭敬明现居住地为上海,因此上海网民对该事件也比较关注。
五、点评与启示
5.1 专家点评
5.2 启示
8月21日,作家李枫在新浪微博发表长文章自爆曾遭郭敬明“性骚扰、性侵犯”,爆料一出,立即引爆了网络舆论。
一时间,有关性骚扰、性侵犯的讨论再度爆发。8月初发生在南京候车室的男子猥亵女童案,让大众了解到性侵害在熟人之间常有发生;李枫实名举报郭敬明的所作所为更是将职场性骚扰曝光在公众面前;而每年发生在公交、地铁、公园等处的性骚扰案件更是不计其数。原以为遥不可及的性骚扰,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不断上演。
面对性骚扰、性侵害,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第一,大胆发声。当性侵害发生时,受害人因为担心遭到施暴者的报复或名誉受损而选择默不作声,这是对罪恶的纵容,只会让坏人变本加厉,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更大的伤害;第二,搜集证据。性侵害案件由于具有隐蔽性、人证物证少,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事实真相难以辨明。因此,受害人要利用录音,及时去医院做法医检查,保留案发时的衣物等方式留存证据;第三,寻求专业的心理辅导。性骚扰、性侵害的受害方,往往还会受到社会舆论的二次伤害,与心理医生进行交流,配合心理医生进行心理康复能有效的帮助受害者走出阴影。
有关性骚扰、性侵害的法律还在路上,性教育更是任重而道远,关于如何防范性侵害,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消除受害者的创伤,这些问题仍有待于我们去思考、去讨论、去努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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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眼舆情观察室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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