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标签:河北涉县 医院食堂 价高难吃 邯郸市公安局 被拘
(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微观涉县” 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简介:2017年8月18日,河北涉县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微观涉县”推送了一则几百字的消息,主要内容为:张某因在网上吐槽医院食堂“质差、价贵、量少”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处以行政拘留。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发帖吐槽竟带来拘留之灾,这让网民纷纷大跌眼镜,引发轩然大波。相关舆情量在8月20日到达顶峰。
一、事件回顾
二、传播分析
2.1 传播趋势
2.2 传播路径
2017年8月18日,涉县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微观涉县”推送了一篇文章称,张某因在网上发布帖子抱怨当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被警方拘留,随后引发网民讨论及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扬子晚报等媒体的报道。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分别于19日、20日迅速进行回应,舆情热度发展至顶峰,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华西都市报等媒体的持续跟踪报道助推了事件的发展,网民对此事保持持续热议。
2.3 传播节点
三、倾向性分析
3.1 媒体报道分析
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媒体关于“河北男子吐槽医院食堂难吃被拘”的新闻报道约2010篇,报道的主要网站为:北京青年报、人民网、韶关网、人民日报、国际在线等媒体。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邯郸警方表示将重新审核该案,占31%
8月20日,“北京青年报”发文《邯郸警方回应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难吃被拘:重审》,文称:昨天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对“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一事,邯郸市公安局高度关注,市局法制部门已责令涉县公安局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核。如果存在执法问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感谢各位网友对邯郸公安的关注、监督和支持。
(2)邯郸警方撤销处罚决定,占29%
8月20日,“人民网”发文《邯郸警方回应网友吐槽被拘:撤销处罚 民警被追责》,文称:邯郸市公安局工作组复查后认为,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19条第1项,撤销对当事人张某某做出的处罚决定,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3)河北涉县男子吐槽医院食堂难吃被拘,占25%
8月20日,“韶关网”发文《河北网民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难吃” 竟然被拘留了》,文称: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有一群众张某通过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络渠道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发帖。正因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张某后被警方拘留。
(4)从舆论监督、基层管理等角度进行反思,占10%
8月16日,“人民日报”发文《单仁平:纠正涉县错案,舆论监督功不可没》,文称:邯郸市在一天时间内纠正涉县警方的错误执法,这样的纠偏速度应予肯定。在中国这个发展中的大社会,基层执法出现问题的情况一时难以杜绝,那么在问题被发现,公众表达出意见的时候,警方和政府在第一时间就正视问题,以最大的诚意积极回应舆论监督,迅速查清原委,严格依法作出处理,这是官方应对此类事件的正确态度。
(5)其他新闻,占5%
8月21日,“国际在线”发文《河北“挑食”网友被拘 办案警察被求合影》,文称:8月20日,涉县民众张彦涛称,他于当天上午在涉县城关派出所看到这一幕:曾因办理“吐槽医院食堂”案在涉县电视台出镜的警察李宋荣,正被其他人员围着求合影,其中一人还大声喊“网红,网红”。
3.2 网民话题分析
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网民关于“河北男子吐槽医院食堂难吃被拘”的言论如下。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传播男子吐槽医院食堂难吃被拘,占33%
8月19日,“新浪微博”用户“无机客”:河北涉县一个民众网上发帖吐槽新医院食堂饭菜,就被当地公安行政拘留了。该民众吐槽了啥呢?找到了全文:新医院搬迁后,老百姓看病极为不便,路途遥远,但条件好了远就远吧,新址周围没有小吃摊点,吃饭只能去餐厅,进去一看,富丽堂皇,再问价格,胆战心惊,一碗面要14元!医院搬迁搬出新高度,医疗水平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倒是把涉县老百姓的消费水平提高不少,原来住院一天7、8块吃不了,现在20块吃不饱,5毛的小米汤呢?1块的大包子呢?4块的卤面呢?5块钱一个人吃不了的饸洛面呢?6块钱四个菜的米饭套餐呢?都搬没了?那良心呢?
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1177次,影响288.88万人(图片来源:鹰击)
8月19日,“推特”用户“王亚军北京”:还记得河南某县农民说了一句“这样干不中啊!”就被扣上“反对三面红旗,攻击大跃进,反对毛主席”的帽子活活打死在大队部,老婆孩子活活溺死于粪坑里的是谁吗?如今河北涉县一个民众网上发帖吐槽新医院食堂饭菜,就被当地公安行政拘留了。
8月20日,“新浪微博”用户“新浪财经”:【河北网民发帖吐槽医院餐厅被拘 公安局责令重新审核】8月19日下午6时许,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广播电视台报道称,涉县一网民因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
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438次,影响2044.9万人(图片来源:鹰击)
(2)认为公权力被滥用,占29%
8月20日,“新浪微博”用户“唐建光”:涉县诽谤国家食堂案并非个案,陕西吐槽捐款又是一例。2002年-2003年,由夫妻家中看黄碟案、孙志刚案等事件而起,引发限制公权之议。十余年后,公权力一再突破边界,几至肆无忌惮,而私权节节败退,不单非议强制捐款,连吐槽食堂都会引罪上身。邯郸警方纠错绝非止境,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嫌疑人。
8月20日,“腾讯网”用户“日初”:这个事,如果医院食堂觉得失实,可以起诉对方,让其恢复名誉,包赔损失,跟警察有何关系?他们把网络谣言扩大化了,根本没有厘清界限,虚拟世界等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里构不成谣言,网络世界同样构不成谣言,涉事警察还得在学习上多下功夫。
8月23日,“新浪微博”用户“FrancisGodsonHuang”:这种和尚打伞般的警察权滥用因为过程和结果超越公民想象,曝光后形成的舆情大浪才可以击碎企图遮遮掩掩、小事化了的暗恶势力。其实一些恶贼利用职业影响力欺压百姓的情况,点多、线长、面广,无处不在,就像个蟾蜍趴在你身边咬不死你非要恶心死你。
(3)质疑食堂老板有后台,占24%
8月20日,“网易新闻”用户“yrd3d”:这承包食堂的老板的后台真够硬的,居然能调动警力为自己删差评,还能把差评者抓起来!说实话这让我很害怕,马云的后台不更大吗?那我在淘宝上的差评……是不是要判刑了?
8月20日,“腾讯微博”用户“救民党”:据网友透露:医院食堂老板是办案警察的亲戚,才有了办案警察滥用职权抓人违法的事件。
8月21日,“新浪微博”用户“遍地鹅毛”:对医院院长和承包医院食堂的老板以及那个派出所有关人员的相互关系进行彻底调查!
(4)认为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占9%
8月19日,“新浪微博”用户“科学面包001”:怎么能随便拘留?饭菜不好吃还不能说了?中国连基本的说话评论的权利都要禁止了?
8月20日,“新浪微博”用户“落魄的山里的汉子”:还有没有言论自由了?以后哪个饭馆吃饭吃出苍蝇也不敢声张了,免的饭馆报警,蹲班房,这都叫什么事啊?
8月21日,“腾讯网”用户“逍遥神侣”:“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这纯粹是提意见,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至于“医院食堂价高难吃”到什么程度,可能仁者见仁,怎么扯得上“扰乱公共秩序”而违法呢?能随意拘留吗?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尽量避免冤案发生。
(5)其他言论,占5%
8月20日,微信公众号“侠客岛”发文《吐槽食堂难吃被拘留?事虽平息,创伤难合》,文称:事情是解决了,但我们需要反思的地方实在是太多。要辨清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的边限,“不二法宝”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邯郸市公安局责令涉县公安局重新审核“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一事的要求,也是厘清网络言论法律边界的标准。
8月22日,“百度贴吧”用户“yxhyongheng”:食堂外包给总包再转包是很正常的,前提是承包商有应有的资质。再者就算是当事者有私人原因在贴吧发帖说饭不好吃,也不该被拘留吧。
8月23日,“新浪微博”用户“衡阳吃瓜兔子”:这不是警权滥用问题,而是法律与权力谁至上问题。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要经办案民警、所领导、法制、局领导四关卡才能决定,只要有一关不通,就拘留不了。连普通网友都觉得拘留不妥,难道这些执法者的法律素质还不如老百姓?所以,说到底还是法治社会中,如何防止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四、关注人群分析
4.1 原创及转发分析
由上图可知,在网络平台关于“河北男子吐槽医院食堂难吃被拘”的讨论中,14.2%的网民发布原帖对该事件进行传播并表达个人意见、观点、情绪。而其他85.8%的网民进行转帖,从而使信息在关注群体中迅速扩张,传播速度呈几何式增长,增强了话题的影响效果。
4.2 关注人群性质分析
由上图可知,网民言论主要来自微博的草根阶层(普通+达人)占85.5%,其余言论来自微博的认证用户群(名人+政府+媒体+企业+网站+团体+其他),总共占14.5%。认证用户的言论又以名人博主最多,利用粉丝效应,极大的促进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其次是政府博主,他们发布权威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事件进展等。
4.3 关注人群地域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北京的网民对话题的关注度最高,其次是河北和上海。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网民对此类事件的敏感度高,且与事发地紧邻,因此北京网民对此事件关注度最高。事件发生于河北涉县,故当地网民对此事的参与讨论热度较高。上海基础网络设施健全,信息发达,网民基数大,因此上海网民对此事的关注度也较高。
五、点评与启示
5.1 专家点评
5.2 启示
近日,河北邯郸涉县张某因在网上吐槽医院食堂饭菜价高难吃,被当地派出所拘留,一次普通的消费吐槽,竟给当事人招致拘留之祸,不禁引人深思:邯郸警方对此事的处理方式,实在太“任性”。
张某发帖称,医院食堂“饭菜量少”、难吃、价格高、质量差,而根据涉事医院食堂的声明,在医院搬到新地址后,饭菜价格的确有所上调。其实,即使是面对同一个价格,不同的人,也会存在不同的价格感知差异。至于饭菜好吃与否,完全属于个人口味偏好,更不能成为张某“虚构事实”的判断依据。将消费者对价格以及口味等消费体验的表达上升到谣言、公共秩序的层面,提高处罚级别,凸显出当地警方在对事件量裁、判定方面的主观随意。
哪怕张某如警方最新回应所称,“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但是他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应当得到维护,不能剥夺其消费后评价的权利,更不能因为质疑其身份和发帖动机,就冠之以“虚构事实”的“罪名”。
有权不可任性,执法当需客观。本次事件中,涉县警方没有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不以事实为依据,随意处罚吐槽者,折射出“权力任性”的不合理现象。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无论是执法机关还是执法人员,都应该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以法服人,不能随心所欲,任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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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坊软件
鹰眼舆情观察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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