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枝新闻 报道了一则流浪大爷用手绘钱币买面条的新闻。据报道称,在浙江温州,一位流浪汉大爷多年来用自己手绘的搞笑版“钱币”来某家面条店买面条,而店主李先生每次都会认真收下。李先生称,七八年前大爷就每天到自己父亲这里买面条,这几年他实在是没钱了,才会用手绘搞笑版“钱币”来买。李先生表示,只要大爷来,不管他有没有钱都要给他东西。
该事件最初的爆出是自媒体账号@搞笑表哥 在12月10日下午三点左右在微博客类社交平台发布十多秒的视频记录,博文内容较为简略。同日下午五时左右得到@荔枝新闻 的详细报道,对事件的细节以及流浪大爷的情况对面条店店主进行了采访,11日陆续有主流媒体如@央视网 、@北京头条 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关注传播,经传播接力后热度被广泛扩散,进入舆情高峰期。
本事件阅读量最大的话题标签是#流浪大爷用手绘钱币买面条#,数据显示截至12日,阅读量已超过3700万。也有少数媒体搭配选用了#流浪大爷用纸片画钱买面条#、#大爷连续7年用手绘钱币#的话题标签。在这一事件多数新闻标题与报道正文中,媒体注意了手绘钱币与假钞的含义区别,并且报道中使用了爱心表情、暖心等表述进行了正面、积极的议题设置,塑造了基础舆论场的情绪导向。
在热门博文的转发与评论区,大多数网民对此事件都持正面情绪,一方面网民对此类正能量新闻喜闻乐见,另一方面对事件中乐于助人的老板夫妇表示了称赞与祝福,也觉得流浪大爷的画有神韵、认真可爱。和谐、友好的舆论情绪进一步还催生了某些网民经历的好人好事的事件分享,带动总体舆论情绪持续向好。在称赞、叫好的舆论中,网民也希望事件能够得到当地街道与相关机构的关注,提供让大爷有稳定生活保障等授人以渔的措施,出现了要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大爷生活贫困问题的建议与呼吁。
尽管媒体注意选择了“手绘钱币”这一表述,但由于假钞这一话题所涉及的敏感性与争议性较大,使讨论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质疑的声音。该部分网民认为事件中大爷用手绘钱币买面条的这一行为已经违法,该做法不应受到媒体的正面宣传与支持。与之相对的,该类评论下面也有网民进行了反驳,提出大爷使用的手绘钱币不能算是假币,构不成违法犯罪行为,实际上,面点老板与流浪大爷之间属于民事上的赠与行为。评论区跟帖区衍生出了自发的浅层科普行为。
(网民关于事件中手绘钱币是否构成违法犯罪的讨论 图源网络)
关于手绘钱币是否为假钞,该类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给出了如下解释:“伪造货币”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图案、色彩、形状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制作方法,将非货币的物质非法制造为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同时,还应包括实践中出现的制造货币版样的行为。而本罪为行为犯。一般说来,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但这并不是说一定就构成犯罪,这是因为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伪造货币的行为只有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才能构成犯罪。而目前在没有出现新的司法解释前,如果伪造国家货币的数量就总面值而言未达到500元,且就币量张数而言未达到50张,并不具有法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况,则就可以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主体特征(初犯还是常犯)、认罪悔罪态度等诸方面全面分析后,要么认定为不构成犯罪,要么认定为犯罪,但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此事件中媒体在前期报道时注意了没有选用引起争议的词语,以及进行了积极的议题设置,发挥了合理有效的媒体传播力量。但在后续出现“假钞”质疑时没有及时参与,导致在出现争议点时只有大众的自发科普,而网民的科普与解释往往不够深入,且个人的舆论声量有限,影响力与传播力也有不足,一般无法达到较好的科普与解释效果。在出现类似争议时,媒体如果能主动进行科普传达,使大众困惑能够及时得到疏导,从报道角度上来说,更有利于此类正面新闻的广泛传播,另一方面,也能借事件热度的大范围传播力度起到对大众的法律科普与教育意义。
(部分文字、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侵权内容。电话:4006770986 邮箱:zhangming [at]eefung.com 负责人: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