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关于“辽宁大连一男子持刀抢劫便利店,反被店员用啤酒瓶砸晕”的视频在网络盛传。监控画面显示,男子进店后持刀抢劫,店员与其周旋时,连续拿起6个啤酒瓶击打犯罪嫌疑人,最终抢劫男子晕倒在店内。随后,该店员迅速离开现场。
6月29日,大连@西岗公安分局 发布警情通报:6月17日1时34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西岗区某超市内持刀抢劫,店员手部被划伤后持酒瓶击打犯罪嫌疑人进行正当防卫。目前,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拘。
店员6瓶酒砸倒抢劫男子系正当防卫引热议
从舆情监测软件鹰击早发现的分析来看,事件“男子抢劫被店员用6个酒瓶砸懵”的相关视频在6月28日傍晚就在网络上出现,但是并没有产生较大的影响。29日13:48,当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店员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后,迅速引发网络关注,舆论也随之发酵升温。
随后,人民日报、头条新闻、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相继转载报道,围绕事件的多个话题在社交网络上迅速传播,大量有影响力的大V以及普通网民也相继加入舆论场。舆情热度于29日20时-22时达到峰值,30日8时-10时有了小回升之后渐渐平息。
由于警方对事件的圆满解决和及时发布通告,打消了民众的疑虑,满足了他们的知情权,促使舆情迅速回落,大大缩短了舆情的传播周期。
戏剧性画面激发网友脑洞大开
遇抢劫临危不乱,店员果断在10秒内连砸6个啤酒瓶成功将其KO。他用自己的勇敢和机智击退了歹徒,并让其收到了一次惨痛的教训。视频一经发布,店员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获网友点赞“干得漂亮”“过瘾”“硬核”“看着解气”“动作太帅了,视觉冲击力max”......
与此同时,视频中搏斗的戏剧性画面还激发了网友们的脑洞大开,一段段情景创作应运而生:
“持刀男:这是什么啤酒,还挺上头。”
“抢劫犯:就...是这么热情,好...客!我...说不...喝了,又...开...6瓶!”
“店主:兄弟开几瓶?持刀男:开...
店主:嘭,嘭,嘭...
持刀男:开...开玩笑呢!”
......
还真的是硬生生把一个抢劫视频搞成了解压视频。
警方通报结果“店员系正当防卫”大快人心
什么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难以衡量的,尤其是在造成人员伤亡时,也通常会被判定为防卫过当,需防卫人承担刑事责任。鉴此,店员6瓶酒砸倒抢劫男子新闻一出,部分网友便为其担心。当地警方针对社会各界的疑惑通报声明“店员6瓶酒砸倒抢劫男子被认定正当防卫”后,网友们直呼“判的漂亮”“大快人心”“彰显司法公平正义”“保障防卫者正当权利”“正当防卫制度被有效激活”.....
此次判定,让民众面对人身财产伤害时,有法可依,有例可循,敢于反击,给辽宁警方打call。
民法典的紧急自卫权对正当防卫保护升级
尽管在认定正当防卫案件上还存在一些法律争议,但近年来,无限正当防卫也逐步得到正确适用。从昆山反杀案、河北涞源反杀案、福建赵宇案到丽江唐雪反杀案,司法机关通过这些被社会大众熟知的“正当防卫”个案的公正评析,激活了有关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款,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向社会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态度。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自然人一项新的权利——紧急自卫权,填补了现行法律的空白,夯实了“正当防卫”免责的理论基础。
相信,有了《民法典》对“正当防卫”的界定以及司法机关的鼓励,民众不但对正当防卫有了全面和精确的认识,还会在遭遇不法侵害威胁时勇于采取有效的防卫措施,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部分文字、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侵权内容。电话:4006770986 邮箱:zhangming [at]eefung.com 负责人:张明)
更多舆情热点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