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移动社交APP凭借其即时性与便利性得到了人们的广泛支持与喜欢,很多社交爱好者不论是对于自己的生活、工作还是心情等,都喜欢刷一波存在感。然而,也正是由于其公开性、透明性,这些社交媒体带来便捷和乐趣的同时,也开始产生一些网络侵权纠纷。日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因朋友圈骂人赔偿的案子。
朋友圈骂人构成名誉侵权
据悉,柳某与皮某是微信好友。皮某在微信个人账号朋友圈中发表言论,称柳某“破坏了别人家庭就该夹起尾巴做人!”等言论,同时配有柳某照片。
柳某委托律师向皮某发出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所有不当言论并公开道歉。
因赔偿损失等未达成一致意见,柳某诉至合川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皮某赔偿柳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同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道歉声明。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
对于很多人来说,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上传一段文字、几张照片,发表一些个人观点等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所以“发朋友圈谩骂构成名誉侵权”影响广泛,引发网友热议。
通过舆情监测软件鹰击早发现系统对网络舆情进行溯源,今天6:33,@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的相关报道【#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 法官:#发朋友圈谩骂构成名誉侵权#】是舆情源头,截至目前,该博文获转评赞4.3W+。随后,@凤凰网科技 @走之井二 等有影响力的博主参与事件传播,相关舆情迅速升温,于9:35左右攀升至舆论峰值。其中,@走之井二 实力分析“朋友圈荒芜很久的原因”直击网友内心,“真相”引发网友竞相参与互动,原PO也成为热门博文之一。
之后,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网 等主流媒体官方帐号相继参与,名人大V、普通用户等纷纷发表观点,舆论浪潮跌宕起伏。相关话题#发朋友圈谩骂构成名誉侵权#于5日9时许被推上微博热搜,截至目前,阅读1.3亿,讨论1.6万。
网络暴力令广大网友反感
虽说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是皮某出于个人情绪和主观推断,擅自在朋友圈公开发布柳某隐私及带有侮辱性的文字、照片,其行为不但构成名誉侵权,也令广大网友反感,从上图的网络情感分布来看,全网的社会情绪以负面为主,占比高达81%,“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是主要声音。同时,还有部分网友认为新浪微博里的这种“网络暴力”现象比朋友圈的更甚,“微博上的更毒”“微博也要管管了”......
1、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在朋友圈骂人真的这么严重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言论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论,发言之前首先考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是否违法?尤其是“谣言”“隐私”“辱骂”之类的内容一定不能发,自己要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2、微博网络暴力更甚?
“在朋友圈装死,在微博蹦迪”“朋友圈冷暴,微博骚爆”......关于“一个人在微博和朋友圈中的巨大差别”的描述可以说是网友在“朋友圈”和“微博”里的真实写照。由于微博的开放性、虚拟性和隐蔽性,导致大量的网络暴力语言充斥其中,对此,不少网友认为“微博上的更毒”,建议“微博也抓一抓吧?快成战场了”。
微评:
实际上,“微信朋友圈”侵权案司空见惯,早在2015年11月19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广州市首例“微信朋友圈”侵权案;除此之外四川、青岛等其他城市也曾发生不少类似案例,对此,法官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并不是私人日记本,社交参与者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有度地发表言论,切勿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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