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在书店苦等你50来天。”
(一)
媒体:这里有个痴情男
12月5日,@梨北京 发布了一条视频,讲述了在北京王府井书店,一男子寻找一见钟情女孩的事情,并创建了微博话题--“书店里的痴情男”。而后的几天,诸多自媒体、新闻媒体进行了转载传播。
一场全城寻爱的行动貌似正在进行,仿佛马上就能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画面。然而,这一切只是臆想!
(二)
网友:这是变态啊
我们通过舆情监测系统(鹰击早发现)对关于该事件的网络情感进行分析,负面情感占比高达84.5%。WHY?
“书店里的痴情男”“最肉麻情书”标签下面的细节,是网友不满的原因。
1. 遇到一见钟情女孩当天,同行还有一位追求过该男子的女孩。
网友:劈腿现场?暧昧现场?
2. 在等待女孩的近50天里,男子没上班全靠向亲戚借钱。
网友:连自己都养不活还有什么资格养活别人?让那女孩跟着你挨饿受穷吗?还是你等她来养你?
3. 男子欲起诉该女生来寻人。
网友:一个男生追求你的方法有多激烈,你和他分手时他伤害你的方式就有多激烈。姑娘你如果看到千万别出来,被这种偏执狂缠上很可怕。
4. 男子说只想找到女生,这方法不行再想别的。
网友:媒体很迷啊,一边宣传女性安全,一边帮着可能是变态的人搜寻目标。
(三)
大V:请不要助纣为虐
以互联网资讯大V@赵脱俗、@霜叶 为代表的大V就此事发博评论。
@霜叶:
两个人互相看对眼,才叫一见钟情。单方面看上对方,那叫见色起意。
麻烦媒体们别帮着变态助纣为虐了,这不是痴情,是痴汉。这种变态真找到那女生的话,女生要么被奸要么死。
@赵脱俗:一遍又一遍地报,看来某些媒体是立志要帮这人渣找到那个无辜的女孩子了,我不知道大家能做点什么,只是希望万一真有人知情,千万别说出来,千万别说出来,千万别说出来!给人女孩留条活路吧。
大V@赵脱俗 的该条博文得到众多网友共鸣,对传播路径进行分析,该博文传播2.3w+次,影响53w+人。博文的传播层级最深达7层,@贴吧君、@管鑫Sam 是关键传播节点。
(四)
网络热度依旧
目前,@梨视频、@人民网 删除了相关博文,@新浪新闻客户端 等新加入传播队列,有关该事件的网络热度有所回落但仍有较高热度。媒体笔下的“痴情男子”,在网络舆论中变成了“可怕的‘深情男’”“偏执狂”“变态”,媒体成为“助纣为虐”“罪恶推手”。但也有网友感谢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提醒女孩提防该男子,避免可能发生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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