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孝感的邓女士通过微博反映,今年3月,女儿放学途中,遭人持刀抢劫,并险遭强奸,身体多处被割伤。但因加害者不满14岁,警方不予立案,加害者也不必负刑事责任。此事引起极大的舆论关注。
我们通过鹰击早发现、鹰眼速读网对“孝感伤人”事件进行监测分析,事件最初在6月4日爆出,但未引起广泛关注,直至6月26日,该事件声量开始增长,并在6月28日、7月2日达峰值。
(网络声量,来源:鹰眼速读网)
6月4日,邓女士通过微博账号@瞰透人訫 发文,3月30日,女儿被同学持刀抢劫,派出所称对方未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支持私了,但对方不愿赔偿。6月21日、24日、26日(已删除)再度发文,详细描述事发经过,逐渐吸引了网络关注。
6月27日,@孝感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发布案情通报,对事件进行回应,称当事人双方在进行民事赔偿协调。截止7月3日14:00,该条博文转/评:11440/11604。
6月28日,@头条新闻、@现代快报、@新浪新闻、@澎湃新闻、@人民网 等媒体开始报道,“孝感伤人”事件热度迅速提高,网络舆论风暴形成。#女孩遭未成年捅伤不立案#微博话题出现,截至7月3日14:00,话题阅读量高达8778万。
在诸多相关博文中,@法制日报 发布的“女孩遭抢劫被割伤被脱光却不立案?母亲追问‘谁来保护我女儿’”热度最高,转/评:16789/27831。@喵爷-吴淼 是关键传播节点。
(博文传播分析,来源:鹰击早发现)
对网络情绪进行分析,66.8%的网友持负面态度,同情受伤女生的遭遇、诘问涉事男生及其家人、质疑刑事责任年龄合理性。
(情绪分析,鹰击早发现)
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或由政府收容教养。孝感警方对此事的处理完全合法,但从舆论看,该事件的合法处理并不被接受。
网友观点:
@拂晓丶CH:意思只要不够14岁,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接一吻:抢劫!强奸未遂!故意伤害!只因为未满十四岁不立案,你们考虑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吗?!以后在你市会有多少类似的案件不断发生?!你们能保证不会发生在如今冷血的自己和孩子身上?!
@温Beloved:找一个14岁孩子,把他杀了,不立案,不犯法,对吧,就是我能乱砍人咯,我以后看谁不爽就砍谁,反正没人抓我还有人护着我。
@章家培丶:以后赚很多钱,养个12岁的男孩,让他专挑人渣下手,之后赔点钱,继续杀,年纪过了14岁之后让他享福去,再养个12岁的继续,反正不立案,有恃无恐。
@周明迨_____:首先我们都明白,公安局按规矩办事,这没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摆在哪,这也符合规定,但是这个未成年保护法是否需要更加完善些?现在十岁的也已经不小,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有些需要保护,但是有些更加需要严惩,过于保护以后会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媒体观点:
央视网:未成年不应是恶行挡箭牌。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持续抬头,立法者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别让未成年变成了罪恶的挡箭牌。
光明网:遏制犯罪低龄化,应推动少年司法制度建设。除了降低刑责年龄,还应有更好的司法途径和方式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比如建立健全国家少年司法体系。对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目前我国从顶层制度设计到基层教育矫正都缺乏完善的司法体系,存在显而易见的法律空白。
燕赵都市报:遏制犯罪低龄化别靠降低刑责年龄。与其削足适履降低刑责年龄,拿刑法往孩子头上套,不如建立少年司法制度,完善教育矫正体系。在刑责年龄难以降低的情况下,少年司法制度应成为破解犯罪低龄化难题的突破口。
专家观点: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现在学界比较普遍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降低,因为现在的人发育成熟的比较早,所以下一次修改刑法的时候,希望能够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春生:目前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缺乏打击力度,有施害的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展示的辨识能力、心智发育程度甚至超过一般成年人的水准。呼吁修改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
易辩任煜律师:目前来看,在刑法上是对这个孩子没什么办法的,唯一的好办法就是,家长赔钱,然后好好管教了,14以下的小孩儿还是有较强的可塑性的吧,朽木还能雕一雕。这要送进监狱,真就相当于进了犯罪技能研究学院了,狱友们相互交流学习,小孩儿学得也快,毕业后小魔王成了大魔王,危险份子下山闯荡江湖那可真是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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