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新标准出台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婚姻法司法第二十四条进行修正。这一修订出台后,得到了民众的高度关注,舆论热度直线上升。
(图片来源:最高法新闻传媒总社)
《解释》特做出如下规定:
①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④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这一系列厘清和界别,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等的保护了各方当事人利益。
二、备受争议的“婚姻法24条”
在此之前,“婚姻法24条”可以说是备受争议。而将它推上风口浪尖的,则是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明的遗孀金燕。
前不久,金燕被小马奔腾股东之一告上法庭,一审判决金燕负债2亿元。金燕称这是源于一份丈夫生前签署的“对赌协议”,她本人并不知情。而她却莫名成为了“婚姻法24条”有史以来额度最大的案件,仅诉讼费就高达上百万。
对于2亿元的债务,金燕为此愤慨:“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
然而,根据之前的《婚姻法》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此案件备受网友争议,新浪微博上对于此事的热议,网友的情绪以负面为主,大多数网友并不认可“婚姻法24条”的公正性。
三、网友叫好声不断
二十四条修订后,迅速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最高法院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58.5%的网友持正面态度,网上的叫好声不断。
审视原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之所以长久陷入争议,是因为在各项标准、界限上还不够明晰,不少具体情况在审判时难以厘清和界别。新规的出台,保障了夫妻双方不可“自相残杀”,也防范了双方“串通坑人”,更对共同债务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
尽管如此,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司法”与“实践”的相融并不能一帆风顺,实现第24条与现实生活的“完美结合”不能一蹴而就,诸多潜在问题需要大众理智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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