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18年4月15日,长沙飞往北京的国航CA1350航班,发生一起胁持乘务人员事件,航班紧急备降郑州。武警河南总队出动兵力处置。
谈判现场,嫌犯大喊:“保持5米远,不相干人等往后退!”最终,3名便衣武警与1名公安民警分别从正面和背后同时实施突击抓捕,成功抓获嫌犯,被劫空乘安全获救。犯罪嫌疑人徐某41岁,有精神病史。事发时突发精神病,用钢笔做胁持工具。
发展趋势
“国航胁持事件”由@新京报 于4月16日13:16独家发布,并曝光抓捕现场视频(视频现已删除)。事件爆出当日,便吸引了网友关注。4月17日,事件影响再次扩大,截至10:00,新的热度高峰正在形成。
预测“国航胁持事件”将成为本日的一大热点。
(数据来源:鹰击早发现)
网友情绪
对于“国航胁持事件”,67.2%的网友持负面态度,且以“惧”、“恶”情绪为主。追责精神病人家属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庆幸劫持的不是驾驶室、心疼乘务人员是网友主要的观点,也有网友提出对有精神病史的乘客进行身份信息标注。
(数据来源:鹰击早发现)
(网友观点,来源:微博评论)
热门微博
截至4月17日10:00,@新京报 发布的事件相关博文影响最大,转发3468次、评论5275次。本条微博传播人群以普通博主、个人认证博主以及微博达人为主,传播层级以1层为主,最深度达5层。
专业意见
易辩律师陈建亮对本次事件给出了专业意见:
对于精神病人犯罪,我们只能束手无策吗?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可见,在法律层面,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只在特定的严格条件下才会出现。
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把精神病人都监禁起来,不是更安全吗?
现代刑法的存在与运用,是建立在人的理性上,只有当人是理性的,刑法的惩罚与预防之效,才可能发挥作用。行为人在具有向善去恶的自由意志前提下,决意从恶,做出了实施犯罪行为的决定,并付诸实施。如此行为人才应当为凭此而作出的行为承担责任,才可成为受刑事处罚的客体。也就是这样的行为人才具有受惩戒或受教训期待的可能性。刑法上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不属于法理上的“正常理性人”,若仅因为 “他们对我们有害”的这一认知而监禁之,这个逻辑基本等同于“我不喜欢的,就要消灭”。
徐某的暴力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和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等着他的将是强制医疗。
为了保证航空安全,可能会有很多网民在讨论是否应该让具有精神病史的人乘坐飞机,不能一概而论,对于间接性精神病人是可以要求亲属陪同下乘坐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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