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正杨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省网红直播带货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兴起的网络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和互联网业态,发展势头迅猛,我省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我省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完善网络执法管理制度
为深入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我省也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将“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纳入网络交易监管范围,落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加强网络管理执法
(一)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深入开展2021“网剑”专项行动。聚焦电子商务平台、竞争秩序、重点商品和服务、消费痛点四个方面,突出平台企业责任落实、排除限制竞争、社会热点问题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四大问题,协同推进对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的分析研判和线上监管执法工作探索,依法惩处网络直播领域销售“三无产品”、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督促直播平台经营者健全交易保障设施。2021年共检查网站、网店114640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553条,责令整改网站716个次,已提请关闭网站20个次,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86个次,依法关闭违规违法平台网站和账号200多个;查处网络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件;查处电子商务平台未履行平台义务案件14件;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履行市场主体公示义务案件22件;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查处互联网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4件;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25件;查处其他违法违规案件96件,罚款488352.4元。
(二)加强直播带货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一是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湘市监价监〔2021〕83号),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严肃查处经营者采用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误导性展示用户评价、虚假营销、虚构流量数据、虚构交易互动数据、对经营者自身或其商品(包含服务,下同)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行为;严肃查处利用新技术手段、新媒体、新型销售模式开展虚假宣传的行为,以及组织专业团队、利用专门软件工具刷单炒信,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行为。二是加强网络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商誉保护。严肃查处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APP名称等令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利用电商平台、朋友圈、短视频等新型渠道销售仿冒服装、日用品等民生重点商品;严肃查处经营者、平台企业对同行业竞争者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2021年对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领域立案23件。其中,湘潭市对167个电商平台(网站)开展行政合规指导103次,对3家电商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查处。
三、开展网络直播营销带货专项监测工作
我省是继上海、山东,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直播营销带货专项监测工作的。主要采取重点抽样形式,针对抽取样本在直播时间段内行为、话术、视频、商品链接进行监测,通过语音智能识别、图片技术解析、链接技术采集、视频自动录屏、人工核查核验等方式,对实际直播内容进行识别判定,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行为进行判断,并将疑似违法违规行为对应截图、文本、链接汇总形成监测结果。2021年,我局共开展网络直播带货行为监测6次,重点对网络直播平台抖音进行监测,共监测直播带货主播147位,监测直播带货场次281场,监测直播带货时长612小时,发现并移交违法线索37条,形成专项监测报告4份。
四、加大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素养培养
制定《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将电子商务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大力开展并支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同时,进一步完善我省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方式,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延伸至网络直播营销、跨境电商运营推广等新技术新领域。目前,我省已建成各级创业孵化基地279家,有力促进了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深入推进“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网络文明建设,连续举办10届湖南省网络文化节,开展湖湘好网民评选,引领网络文明新风尚。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一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注册工作,加强网络直播平台合规管理和综合治理,加大打击和惩戒力度,开展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二是加大网络直播人才培训力度,在符合国家相关直播规定下促进其健康发展。三是引导网红直播带货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规范网络直播行业发展,持续净化网络空间。
感谢你们对直播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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