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男女关系”证据确凿却未扳倒上司
据澎湃新闻5月13日报道,浙江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获取了其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并将相关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之后,池文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
而经黄岩区纪委和黄岩公安分局证实,周某某已向纪委承认存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违纪行为,但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对他予以处分。目前,周某某已被调离黄岩公安分局,任黄岩区某局副局长。
2018年4月,不服行政处罚的池文,将黄岩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
5月10日,池文起诉黄岩公安分局一案在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双方律师围绕“公职人员隐私是否应让位于监督”进行辩论,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注:黄V趋势变化反映了微博个人认证博主对“民警偷拍上司通奸”事件的关注程度变化;蓝V代表了政府、媒体、团体等;未认证博主的趋势变化则体现普通网友的参与度。
5月13日09:10,@澎湃新闻 发表博文率先爆料“浙江台州一民警偷拍上司通奸被行拘,不服处罚起诉公安局”一事,随即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经@观察者网 @钱江晚报 @巅峰倦客 @周蓬安 等微博大V转发扩散,直至5月14日深夜,事件热度才有所下降。目前,相关舆情量虽不及昨日,该话题热度却并未消退。
从趋势变化看,关注度:未认证>黄V>蓝V。“民警”“偷拍”“副局长”“通奸”几个事件关键词,使网友掀起一波又一波讨论热潮。
5月13日15:08,@黄岩发布 发博,称针对媒体报道和最新举报情况,区纪委正在对周祥辉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截至5月14日15时,该博文转发、评论数均达到500余次。@姬红 @医者仁心陕西健宇 等博主成为关键传播节点。
以上为该条微博的评论热度TOP3,网友对此前纪委“未造成不良影响”言辞进行了讽刺,认为“民警直接向媒体举报”;还有网友质疑舆情回应主体,“黄岩公安局和黄岩纪委都是涉事方,应该是台州市发布才对。”
不论是微博还是全网,网友负面情感在该起舆情事件中都占据了主导地位;正面情感主要源于“哈哈哈”“可以的”“有才”等正向描述词汇;还有部分网友转发未评论形成了一定的中立数据。
①民警属正常举报
@将雄雄一窝:那位民警只是将官员违法违纪证据交到纪委,并未扩散,也不涉及其它隐私,连你们都承认未在社会上造成影响,那就应当认为是正常举报。
@律师韩德云: 隐私不能成官员护身符,公职人员隐私不能让位于监督,这是常识。官员拥有权力的大小,与享有隐私的权利成反比,才是一个国家文明民主进步的标志,切记切记。
②民警此举侵犯隐私
@学法律的小孩儿:“安装跟踪器偷拍私生活”,一个公民没有权利对另一公民这么做,要换作诉讼中非法取得的材料证据都会被排除的,侵犯隐私该被处理。
③区纪委处理决定有问题
@心底之中知分寸得失差一线:周祥辉的问题不言而喻,纪委做出如此的荒唐的处理决定,这才是全国人民愤怒之源。做出这一决定的纪委严重不负责和渎职,中间是否存和当事人的权钱交易和其他问题,这不是黄岩区纪委自己来查自己的,应该由上一级台州市纪委来查!
@东望子午:区纪委的处理是很有问题的。你处在这个官位,就要受更多的要求和监督。有私德问题,影响的是群众对整个执政团队的信任,早就该开除党籍。否则别奇怪被骂官官相护。
④存在严重违法违纪
@警察蜀黍铁军:此事处理不仅不公正,而且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1、举报人信息被泄露,纪委内部有在内鬼,应当挖出清理。2、民警收集上司个人隐私手段虽然有些不恰,但应属于道德范畴,对其行政拘留属于打击报复,该公安局涉嫌滥用职权,理应依法问责。
⑤其他
@有兰斯馨-:台州的几个自诩为正能量的如@老辣陈香 几个至今气不透一个,很觉奇怪。
@老辣陈香:这番舆论监督很有积极意义,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在本地的深化。昨天接触了几位黄岩的同志,他们对此都有积极的认识,将沿着舆论关切的问题复检此案。
1、针对“免罚”周祥辉的理由
根据官方说法,“免罚”周祥辉可以理解为:虽然周某某与林姓女子长期保持通奸关系,但并未被广泛传播,也没有导致家庭破裂,而且还有向纪委“自首”的主动情节,所以可以免予处分。
2、针对行拘池文是否合规
根据黄岩公安局庭审辩解,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无论隐私内容如何,会否违反道德或法律,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隐私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
3、针对进一步调查核实结果
官员“性丑闻”话题历来容易成为社会热点,在“出事后”利用权力百般遮掩真相是一些官员的普遍做法。池文与周祥辉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起舆论关注,从而形成“社会倒逼”。权力来自人民,官员的思想境界、道德品质影响着公权力的行使,也影响着社会风气。官员的性道德不是小事情,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道德的生命线,文明的生命线,守不住这条线,就不要戴那顶乌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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